1.组建硕士生招生宣传咨询队伍
各招生单位组建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牵头、包括各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在校研究生、校友在内的研究生招生宣传队伍。对于参与宣传工作的人员,各招生单位要进行专门培训,确保参与人员熟悉研究生教育规律、熟悉硕士生招生政策、熟悉学科专业内涵及特色。
2.开展日常宣传咨询活动
研究生院统一编制能反映学校研究生教育特色的宣传材料和宣讲PPT,各招生单位制作能反映学科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优势的宣传资料。研究生院与考生经常关注的招生宣传主流媒体合作,宣传我校各招生单位、学科、导师与硕士生招生政策等情况。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其对外宣传的功能,导师和课题组可通过QQ、微信等媒介进行宣传和咨询。
3.召开应届本科生考研咨询会
各招生单位应了解本单位拟考研学生的有关情况,积极组织召开本单位应届本科生考研咨询会,以主题班会、导师讲座、经验分享等形式宣传我校硕士招生政策和奖助体系、导师情况,安排本校学生考研经验介绍等,做好推免生选择留校深造的后续跟进和服务工作,提高推免生和本校报考人数。咨询会应有本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辅导员等参加,学生规模大的单位可分学科专业进行。建议考研咨询会安排在5-6月举办。
4.举办夏(秋)令营、暑期学校等活动
夏(秋)令营、暑期学校等活动是促进考生了解我校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发掘和选拔校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到我校继续深造。活动可由招生单位单独或几个单位联合举办,一般包括:举办开营式,介绍学校与单位基本情况,参观实验室,组织聆听专家学术报告等。
5.研究生导师积极参加招生宣传工作
研究生导师应积极参加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利用外出讲学、做学术报告、访问的机会,宣传学校、宣传自己的专业。对于历年上线人数不足依靠调剂的学科专业,有义务有责任组织导师到校外参加招生宣传工作。
6.校外招生宣传活动
校外招生宣讲和现场咨询可与优秀生源考核结合起来。校外宣传活动宜安排在5-9月进行,各基层招生单位可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外宣传活动计划,研究生院将派人参加并提供必要的宣传材料和政策咨询。另外,研究生院也会视情况,适当组织安排校外宣传活动。
各招生单位校外招生宣传活动基本流程为:
(1)根据学科专业分布确定主要宣传目标地区和目标优质生源高校(根据近年报考我校生源的情况,拟定目标生源学校),可单独宣传或与其他招生单位联合宣传。
(2)确定参加校外宣传的人员,组建队伍,公布宣传日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宣传前的准备。充分利用导师、校友、本校已录取的校外学生、学生组织等渠道发布宣传公告,扩大宣传宽度和广度。
(3)赴校外进行宣传活动,做好有意向报考我校学生的信息收集工作,并组织优秀生源的选拔考核。
(4)在赴校外招生宣传活动中,各招生单位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选取合作高校或学院,适时地开展学术报告和招生咨询等活动,逐步建立院际推免生交流合作,建立优质生源吸收长效机制。
(5)在赴校外招生宣传活动结束后,应指派专人积极做好有关意向考生的联系、反馈和咨询等服务工作。
四、招生宣传工作的总结与评价
为提高招生宣传效果,各招生单位在开展宣传活动的同时,要及时反馈宣传工作图文、影音等资料,便于研招办发布活动新闻,并做好优秀生源的信息登记工作,以及面试考核记录和宣传工作记录。在招生宣传工作结束后,各招生单位应认真总结,并提交总结报告。学校将根据推免生接收情况和优质生源报考及录取情况,对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指标进行调控,并将作为年终研究生工作考评的重要参考。
五、其他说明
1.请各招生单位于5月20日前将本单位实施方案及附件1发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研招办将集中对外公布。
2.在各类宣传活动中,对于招生政策中不确定的问题,各单位可及时与研招办沟通确认。
3.在招生宣传过程中开展的考核选拔活动应规范有序,考核的学生信息进行及时汇总,报研招办审核。
4.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制定的宣传活动方案和具体开展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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