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考试的学科范围:
应考范围包括:环境艺术设计、数码艺术设计。
考查要点详见本纲第二部分
①构思立意与设计定位:15%;
②功能安排与空间布置:20%;
③内外环境的装饰设计:30%;
④图面表现与文字表达:25%;
⑤尺寸、标高、材料与作法的标注及色标、灯具的确立:10%;
①构思立意与设计定位:20%;
②角色或造型准确优美:30%;
③动态脚本逻辑通畅合理:10%;
④图面表现与文字表达:40%;
1.构思立意与设计定位:
主要考核考生对设计考题的认识与理解,以及由此展开设计构思创意的能力。由于所考题目为城市及建筑内外环境设计,而不同的建筑及城市环境,因其所处城市地域、服务对象的不同而出现差异,因此其设计定位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建筑内外环境的构思设计,为此通过对考生设计定位把握的考查,即可了解考生在具有专业设计的能力之外,对社会、市场等知识了解的宽广程度,以考查学生面对未采是否具有更大的设计发展潜力。
2.功能安排与空间布置:
本项是对考生建筑室内外环境设计总体功能的安排及具体空间详细布置设计能力的考核。从室内环境设计来看,即包括对室内平面的空间功能布置设计,同时也包括对室内立面及顶面的空间与功能布置设计能力的展现。从城市环境设计来看,即包括对城市环境场地的平面空间功能布置设计、竖向立面设计及环境场地中建筑小品与公共设施的造型设计等。
3.内外环境的装饰设计:
内外环境的装饰设计着重考查考生在建筑设计的基础上,对城市及建筑内外环境各个界面(包括顶界面、墙界面、底界面与柱子、门窗等),与室外空间环境场地的更进一步的细化设计能力;其装饰设计包括对考生室内及城市环境设计整体风格的把握能力、装饰造型、色彩、照明、陈设、绿化、传达设计与设备、技术、材料与安全防护措施及装饰施工等设计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在具体设计中的应用水平与设计能力。
4.图面表现与文字表达:
由于城市及建筑内外环境设计属于现代艺术设计,因此对考生设计图面表现水平要求更高,而这种水平的考查,即可通过考生的专业设计效果表现与专业制图水平,以及整个设计图纸中设计图形与版式的整体计划能力三个方面来了解;而文字表达则着重考核考生设计说明的撰写水平与文化素质。
5.尺寸、标高、材料与作法的标注及细部的处理:
此项重在考核考生是否会按照国家颁布的建筑设计制图标准绘制建筑室内及城市环境设计图纸的能力,以及考生对建筑室内及城市环境中的装饰材料、装修作法掌握程度的了解,最后,在综合分析考生对以上评分标准把握的基础上,对考生进行专业设计考试成绩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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