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是全国开设园林专业最早的高校之一。本学科于1995年被批准为上海市重点学科;2001年设立“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学科硕士点;2005年被确定为风景园林专业硕士学位首批培养单位,并先后与资源与环境、植物生物技术学科共建生态学和园艺学一级博士点;2007年教育部第二轮本科专业评估全国综合排名第四;2011年设立“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5年设立“设计科学与工程”交叉学科博士点。2015年先后获批“全国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复合应用型)”、“全国首批示范性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基地”建设。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是以风景园林职业任职资格为背景,综合运用科学和人文、技术和艺术的手段,以协调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为宗旨,研究人类户外空间环境,为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有创新性思维从事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建设、保护和管理等工作的应用性、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
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
1.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2. 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
3. 园林植物资源与应用
4. 城市生态与修复
5. 乡村发展与规划
1、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半。
2、学习方式: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由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位论文研究三个主要环节组成。
3、培养方式:
采取校内课程学习和校外实践研究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科学技术研究累计不少于12个月,学位论文实行导师负责制。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总学分要求至少30学分,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前沿课。其中,计入GPA学分至少18学分。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原则上要求在第一年内完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具体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1、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必须来源于风景园林服务领域中的现实问题,有明确的风景园林实践意义和较强的应用价值;选题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能够实现对学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风景园林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考察。选题应充分考虑完成的可行性。
2、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可采用研究报告、项目实践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
项目实践类学位论文系针对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服务领域中某一实际问题的实操性研究,是对实际问题开展设计理念、技术原理、设计方法、可行性认证和创意性研究的成果表达。具体包括规划设计、产品研发、管理方案等。
3、在第四学期中期由学院学位委员会和导师组成检查组对各论文进行的情况作一次中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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