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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河南工业大学 2020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 [打印本页]
作者: kaoyan 时间: 2020-6-5 14:49
标题: 河南工业大学 2020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
河南工业大学
2020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
为保证河南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河南工业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以及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学校成立研究生考试督查小组全程监控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招生办法,各招生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招生学院成立院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制定本院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应包括:
1、各学科、不同考核类别的计划招生人数;
2、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考核方式、成绩计算办法;
3、资格审核程序;
4、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等;
5、本学院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以及复试录取各环节具体规定等。
各学院确定的考试细则必须于考试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基本规范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考核工作组成员遴选,按照一级学科成立由5名以上(含5名)正高级职称教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三分之二,组长应由具有丰富博士研究生指导经验的学科专家担任。
2、面试开始前,应召开考核小组会议,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小组成员应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后任何人不得改动。
4、考核小组成员评分要一视同仁、客观公正,面试结束后小组成员应在原始评分表上签名,交考核小组秘书。
5、笔试试卷应由专人分别负责接收、密封、评卷等工作,由指定专人核分、登分;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秘书负责汇总;笔试、面试成绩由专人汇总。
6、面试全程须录音录像,妥善保管备查。
三、“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流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参照《河南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执行。
(二)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2020年3月1日。网报时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名导师,多次报名或报考2名以上(含2名)导师的报名无效。初试时学校将组织考生选报第二位指导教师作为平行志愿。
(三)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应到河南工业大学办理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上午9:00-12:00,地点在河南工业大学嵩山路校区东门(河南省郑州市嵩山南路140号)。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及要求见《河南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四)初试
1、时间和地点
初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地点在河南工业大学嵩山路校区教学楼(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嵩山南路140号),考场安排见现场通知,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一,6月12日8:00~11:00
考试科目二,6月12日14:00~17:00
考试科目三,6月13日8:00~11:00
考生准考证于6月9日0时开放下载。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允许进入考场。
2、形式和内容
初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科目为外语、两门专业课,每科满分100分。
(五)复试
1、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为6月13日下午,初试结束后进行,地点在河南工业大学嵩山路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学院自定并通知考生。
2、形式和内容
复试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负责制定复试细则,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按评分规则对考生进行考核,评定复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 (笔试成绩/3)×60% + 复试成绩×40%
4、成绩合格线
(1)英语成绩按照学校当年招生计划人数的一定比例统一确定英语合格线;
(2)二门业务课原则上要求至少有一门成绩在60分以上;
(3)复试成绩一般要求在60分以上(含);
(4)如合格考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1.5倍,可适当降低合格线标准。
5、录取原则及程序
(1)合格考生分学科或研究方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顺序录取;
(2)遵循分数优先原则,考生所报的二位导师作为平行志愿,择优进行录取;
(3)无合格考生的导师或学科当年不招生,招生计划统筹使用。
(4)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拟录取结果在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四、申诉渠道
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申请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监察室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监察室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出裁决。
监督复议联系方式:
招生监督(学校纪委)电话:67756977,电子邮箱:jwb@haut.edu.cn
学校研招办电话:67756268
五、其它
1、学校不接受定向培养博士生,所有拟录取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30日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至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递补录取其他合格考生;
2、如有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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