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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辽 宁 师 范 大 学 2020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打印本页]
作者: kaoyan 时间: 2020-6-29 20:55
标题: 辽 宁 师 范 大 学 2020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辽 宁 师 范 大 学
2020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
1.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开学时间9月2日(如有变化,另通知)到所在学院报到。请不要提前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所在学院辅导员请假。未请假(含请假未获准)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 学院辅导员联系方式见8月25日后查本网公布《2020新生报到须知》。
二.报到时要交的材料和费用
1.审核材料
(1)硕士研究生:①本科毕业请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②专科毕业请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③在国外获得学历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博士研究生:①请携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②在域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外语等级证书(外国语学院除外)
(1)硕士研究生外语等级考试成绩申报:
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7月25日(暂定)前登录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信息系统(
http://210.47.208.33/),帐号为学号,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进入“课业”中的“等级考试成绩申报”一栏如实填写外语等级(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即成绩≥425分、专业英语八级、日语N2及以上等级测试通过者须填报),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专业四级无须填报。外语考级成绩7月25日后下发的,可于9月1日前再次填报。报到时须出示相应外语等级原件,并提交1份复印件(丢失者需提交官网成绩查询页面打印版)。
各培养单位报到结束后,辅导员应将复印件及外语等级通过者汇总信息送至培养办公室(文科1号楼610室)。汇总信息应包括:学号、姓名、专业、学院(中心)、语种、外语等级考试名称(无需填写成绩),学校将以此为依据进行《研究生公共英语》分班。
(2)两种情况可以申请外语免修:
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语种为日语)若通过日语N2及以上等级,可申请免修公共日语课程;
202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若通过大学英语六级、专业八级可申请对应公共外语课程免修。
报到时提交上述证书复印件须注明“申请免修”。
注:俄语课程无免修;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外语实行分级授课,无免修。
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人:吕老师,电话0411- 82159196。
3.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6张
4. 报到所需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费、体检费、教材费约900元。新生可在校体检,体检费为60元,也可提交1个月内三等甲级医院常规体检表(报到日期前1个月内检查结果有效,做常规体检即可,至少应包括肝功能和胸透)。
提请注意:曾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只有确认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保险管理,且医保卡内余额为零,才能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另外:已参加新农合医保的研究生不再参与大连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入学学生缴费标准为280元/年(须一次性缴清学制内费用),2020年入学学生缴费标准依据当年大连市相关文件执行。
5. 党、团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 (1)省内考生应联系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所去单位应选择所去学院党组织,如“中国共产党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2)省外考生联系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的同时,应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辽宁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所去单位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学院”。(3)有工作单位的定向生,如不在我校参加组织生活,可不转组织关系。(4)个人组织关系介绍信(网上办理、纸质版)一般有效期为90天,我校办理党关系时间为9月中下旬,请考生掌握好办理时间。
团员组织关系: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依托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团员个人登录系统提出申请即可。团员档案材料须装入学籍档案或密封后由本人于开学报到时提交给二级学院团委。
6. 个人档案
(1)我校将于7月份(具体待辽宁省招考办通知)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和《人事档案商调函》。邮寄地址为新生本人在报考时填写的联系地址,如有考生想调整本人通讯地址,请于6月15-27日在研招
“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更正。
(2)为防止新生档案在邮寄和交接过程中丢失,我校不接收邮寄档案,请新生按《人事档案商调函》要求自提档案,入学时交到报到处。如新生所在单位坚持不允许自带档案,邮寄地址:116029,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方雪老师收,电话:0411-82159786。
(3)新生要妥善保管本人档案,不得损坏封条,如档案袋未密封或有破损,我校拒收。另外,新生档案不到校者,不能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亦不能参评部分类别的奖学金。
7.户口
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我校2020级全日制招生入学的学生可自愿落户到我校学生集体户口。
(1) 办理落户所需的材料:①省外生源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写明父母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②省内生源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含户籍地址的页)和个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写明父母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2) 注意事项:①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户口迁移材料的,视为本人放弃落入我校集体户口的权利。公安机关不受理学生跨年度落户审批。②未进行人像信息采集者,公安机关将不予落户。③《户口迁移证》的迁移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划重点:西山湖校区迁移地址也是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④当年考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如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户口已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只需提供《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即可。⑤入学后已将户口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学生,在学期间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学生毕业时,根据就业派遣情况,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 《户口迁移证》应严格按照下列要求办理,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审批落户手续。①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等内容齐全,准确、清楚。②籍贯、出生地两项应具体到市(县)(直辖市到区),不可只写到“某省”。③婚姻状况必须写明(如“未婚”或“已婚”),如“已婚”者请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落户流程及办理时间在新生入学报到后,由保卫处统一下发通知进行办理,公安机关不受理个人申请。
(5) 我校严格按照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管理学生集体户口,对户籍管理政策的解释根据时行政策规定执行,望周知。
(6) 未尽事宜请致电0411-82156110进行咨询。
8.关于教材
为了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2020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需要准备人手一本指定书目版本的公共课教材(教材清单见附件3)。
三.关于学费、宿费的缴付办法
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按时如数缴纳学费后方可注册取得学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选课、上课、考试等)。
为了方便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请研究生通过辽宁师范大学合作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相关费用。具体说明如下:
1.银行代收学费、住宿费的程序是:学生持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发放)存款;银行根据学校提供的学费、住宿费数额标准划款,并向学校提供划款结果;学校根据划款结果向学生提供电子缴费收据,并办理学生的注册、报到、住宿等手续。
2.中国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初始密码为955330,学生本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可以在当地任意建设银行营业柜台或智能柜员机修改银行卡密码、进行银行卡激活
3.信封上有考生编号(学号)、姓名,新生接到银行卡后,认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与录取通知书上一致。核对一致后,请于8月12日前将所需缴纳当年学费和住宿费的合计金额存到银行卡中,学校将于8月12日统一委托银行划款;核对不一致,请不要存款,要在报到当日持卡和录取通知书到校计财处核实。卡内至少多存1元钱,作为卡内余额,否则无法划转学费、住宿费。
如果学宿费合计金额超过1万元,并且所收到的银行卡为二类卡(可通过任意手机号码编辑短信“CXLX#全账号”发送至95533查询,或登录手机银行在账户-详情-账户类别菜单下查询,也可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前往任一网点查询),则需要将其升级为一类卡,否则无法划转。
如果未成功办理银行卡,可在第一次统一划款之前,即8月12日之前,将学费和宿费汇入学校账户,附言:学号、姓名、学院等信息,按实际应交金额汇款即可。
户名:辽宁师范大学 账号:21201500400053029246。
4.新生可通过银行柜台、ATM机查询缴费情况。
5.关于助学贷款。国家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规定:请研究生自行联系生源地研究生资助主管部门(例如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报部门等),办理相关手续。开学后持贷款手续到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黄河路校区北院文科1号楼612室)找方老师签字,盖研究生院公章。研究生院只能负责学生身份审核工作,其它不明事宜,还请自行查阅相关网站。
准备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也可按规定时间先缴纳学费和宿费,待助学贷款发放到学校后,学校会及时将多余的钱退还到学生银行卡中。贷款金额不够缴纳学费、住宿费的,请学生于报到当日到学校计财处刷银行卡缴费差额部分。贷款事宜可向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方老师咨询,电话:0411-82159786。
6. 因学生本人原因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如学费、住宿费存入银行卡后银行卡丢失,可拨打免费电话口头挂失(建设银行免费电话:95533),待开学后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银行办理正式挂失。补办新卡后,请持身份证和新银行卡到北院后勤楼(一楼一卡通服务大厅或二楼213室计财处报销大厅),通过财务自助服务终端机自行更换绑定新卡号,否则影响学费、宿费划款。
7. 研究生学费和宿费均按年度交,学费标准见《辽宁师范大学2020级研究生学费标准》(附件1),
8. 缴费咨询电话: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0411-82159381;建设银行:0411-88067875。
四.关于住宿
1.全日制新生申请宿舍步骤:(1)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需在8月12日前,将第一年住宿费1200元存入我校发的建设银行卡(办理贷款的新生也须预存住宿费以免影响住宿分配)。只有预存宿费并划款交费成功的新生我校给予安排住宿。(2)开学前3天,请新生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具体床位安排。被褥及生活用品自备。新生请多带一个缛子,以免不适。博士研究生为三人间,硕士研究生为四人间。新生持本人的身份证、一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到相应宿舍门卫办理入住手续。全日制新生如不在校住宿,新生报到时须提交《走读申请表》(见附件2)。
2. 没有预定宿舍的(没有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银行卡交宿费的),如开学后想在校内宿舍住,8月25日后可与以下负责老师联系:黄河路校区请与张老师(电话0411-85827430,13841125911)、西山湖校区请与齐野老师(电话0411-85992052,15640989916)联系。如有空床位,我们会尽力安排。
五.关于奖学金
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奖励金,同时为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少量勤工助学岗位和一系列针对贫困生的资助办法。开学时,辅导员会向新生介绍相关情况。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和范围为(以上述全日制在籍生总数为基数):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博士奖励范围100%,每生1万元,其它年级奖励范围70%,设三个等级:1.2万元、1万元、0.6万元,分别占获奖人数的20%、30%、50%。硕士研究生:一年级硕士研究生设三个等级:1万元、0.5万、0.2万元。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审范围为推荐免试生和“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审范围为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专业前10%,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审范围为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专业前60%,三个等级奖项不兼得。奖金标准根据当年政策、预算等情况动态调整。二、三年级的奖励范围为60%,设三个等级:1万元、0.5万元、0.3万元,分别占获奖人数的10%、20%、70%。
六.持“录取通知书”可按半价购火车票
新生报到时,我校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到校。
七.关于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
特别提醒:1.严禁在宿舍存放或使用电炉子、煤油炉、卡式炉、酒精炉等炉具,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我校研究生宿舍为无烟宿舍,希望有吸烟习惯的研究生戒烟,在宿舍吸烟将受到相应处理。
八.新生上传电子照片
请特别注意:因制卡时间长,新生上传照片时间为7月25日前。
卡务中心电话:0411-82156565
九.8月25日,请新生再次浏览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并关注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liaoshiyanjiusheng)及时查看《报到须知》或其它临时通知。
附件:
1. 辽宁师范大学2020级研究生学费标准
2.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走读申请表》
3. 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须准备公共课教材清单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 6月24日
附件1:
辽宁师范大学2020级研究生学费标准
培养类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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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专业型硕士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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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艺术硕士(音乐、美术、艺术设计、舞蹈领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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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1翻译硕士(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俄语笔译、俄语口译、日语笔译、日语口译等6个专业) | | |
0452体育硕士(含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等3个专业领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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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辽宁师范大学走读研究生管理办法
为维护全校研究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加强校园管理,保证在校研究生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在校全日制学生实行在校内集体住宿制,研究生新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走读的,须从研究生院网下载并填写《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走读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走读。
2.走读研究生从申请批准之日起至毕业,学校不再为其安排住宿床位。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回学校住宿的,应填写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住宿申请表》,提出住宿申请。
3.研究生在走读期间因往返交通及住宿期间出现安全或其它问题,由本人及家长负责。
4.走读研究生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证按要求完成学校安排的培养任务,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
5. 走读的研究生必须经常与所在学院辅导员保持联系,并主动汇报有关情况。
6.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7年9月1日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走读申请表 学号: 姓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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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住宿详细地址: 外宿房主姓名及联系电话: 外宿房固定电话: 本人与外宿房主的关系(租赁、亲戚、自家): |
家长意见: 我了解走读研究生的管理办法,同意孩子走读。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学院意见: 同 意。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研究生院意见: 同 意。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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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由研究生学院和辅导员各备存一份至研究生毕业。研究生院负责人办公地点:文科楼612室,联系电话:82159786
附件3:
辽宁师范大学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须准备公共课教材清单
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如通过英语六级、专八,无须购买《研究生英语(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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