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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3年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打印本页]
作者: kaoyan 时间: 2022-9-13 10:50
标题: 2023年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始创于1977年,是全国成立最早的设计艺术学院之一。1993年在国内首批获得工业造型艺术(现设计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得设计艺术学(现设计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全球60所最佳设计艺术学院之一,2008年工业设计专业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2011年获得设计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2014年设立设计学博士后流动站,2017年设计学学科在教育部第四次学科评估中被认定为A类学科(A-),2020年获批工业设计国家一流专业。学院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人才培养示范区、中意设计创新中心、文旅部重点实验室,是国际艺术、设计与媒体学院联盟(Cumulus)会员。学院分别于1993年及2018年两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现为教育部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中国机械行业工业设计学科教学委员会的主任单位。学院何人可教授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设计学学科评议第七届组成员,季铁教授为第八届成员。
为确保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招生和录取工作,特制定《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作为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进行遴选的依据。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重大事项决策,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同时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招生专业
130500设计学学术学位、135100艺术硕士(艺术设计领域)专业学位、085500机械(工业设计工程领域)专业学位均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2023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三)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申请材料
1.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
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3.本科成绩单(须含成绩排名)或本科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成绩排名证明;
4.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比赛获奖等的证明材料;
5.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6.个人简历作品集(PDF格式,50兆以内);
7.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下载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或拍照)
五、申请程序
(一)系统预报名:
(二)图钉墙上传个人简历作品集(跨专业申请人提交个人本科科研成果材料):
注意:
②上传时,“标题”请填写“预报名系统申请编号-本科学校-本科专业-姓名”;
③个人简历作品集要求:个人简历与作品集合成一个PDF文件,50兆以内,作品集不超过5件作品,PDF文件以“预报名系统申请编号-本科学校-本科专业-姓名”命名。
(三)学院审核:学院对系统预报名成功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图钉墙的考生个人简历作品集进行筛选,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四)考生复试:考生按要求参加复试。
(五)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申请学院的接收推免生简章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
(六)考生确认待录取: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通知考生进行确认。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或拒绝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六、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
复试通知(含复试时间)将通过“湖南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向考生发布。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预报名系统”中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放弃。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加QQ群 522974107(2022年推免生报名群),以“预报名系统申请编号-姓名-报名专业”通过验证信息。学院预计在9月20日至26日之间组织多批复试。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系统发布的复试通知。
2. 复试形式
出于疫情防控需要,复试方式采取远程网络复试,采用“南软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与腾讯会议“双机位”进行远程复试。面试学生需要提前登陆南软远程网络免试平台进行设备检测,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面试时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等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请自行准备好视频设备,个人简历及作品集(跨专业申请人准备个人本科科研成果材料)、本科成绩单及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若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31-88822418。
3. 复试分值及内容
复试主要由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组成,总分值为100分,每个学生复试时间15分钟。每个复试小组由五位专业教师组成,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录音录像报送研究生院保存。
(1)外语能力测试:3分钟,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共20分,根据考生听力理解准确程度﹑话语连贯性和语言的灵活性和得体性进行评分。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6分钟,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共40分。考生在面试前应完成个人作品集的设计制作,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在指定时间统一收集,复试小组负责对作品集进行集体评分,并随机选择作品集中的2个作品进行专业考核。
作品集应为个人独立或小组合作设计成果;清晰简要介绍作品创作过程,所使用的方法、工具和方案细节;能反映设计者的设计思维和完整设计过程;设计方案视觉效果、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成熟度;设计作品有红点奖、IF奖、红星奖等获奖或成果评价为优秀作品。
(3)综合素质测试:6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政治素养、道德品质、个人心理健康状况、逻辑思维、综合表达与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同时也重点考查考生参与社会公益、社会实践及各项比赛、个人特长与未来研究方向等方面的情况;共4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4. 复试须知
1、考生准备好配备有清晰摄像头的电脑或手机设备,并提前下载安装好面试软件(腾讯会议),提前下载好谷歌Chrome浏览器,完成注册、实人认证、准考信息及承诺书确认、面试材料提交、摄像头及麦克风调试等操作,并按学院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设备需保证电量、存储空间充足,面试期间建议连接优质 Wi-Fi 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2、面试场地应保证照明良好、不逆光,环境安静,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无关人员。面试时,考生应正对摄像头、 保持坐姿端正,保证摄像头可清晰拍摄到上半身。面试期间, 考生不得佩戴耳机,眼睛不可离开屏幕,不可切换面试界面。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指定会议室系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候考,并主动配合面试助理完成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面试助理的安排与管理,严格遵从面试助理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面试助理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4、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5、考生若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请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6、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远程网络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七、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按考生复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根据各学科或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对考核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被我校认定为学术行为不端者,不予录取。
2、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申请人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按时完成确认“复试通知”和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学院结合各专业推免指标限制,在教育部系统中进行录取时将根据拟录取考生确认接收待录取通知的时间段择优录取,一旦达到指标上限,学院将撤回系统中所发出的待录取通知,由此导致的不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4、健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5、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事项
1. 根据学院“新工科、新设计”的发展战略,鼓励跨专业申请。跨专业报考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跨学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专业:
(1)机械工程、车辆工程
(2)计算机科学、软件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
(3)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4)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
(5)生态学、经济学
(6)艺术学门类下各一级学科专业
2. 获得重要设计大赛奖励(需提供作品和获奖证书,奖项级别将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同学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如为集体获奖需排名前2名;
3. 因为学院各专业招生名额限制,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报考专业进行调剂。
九、监督和复议
学校监察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电话: 0731-88821680 。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我院提出,学院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学院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监察处和研究生院招生办提出申诉。
设计艺术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822418
设计艺术学院监察处联系电话:0731-88821802
本细则未尽事宜及相关表述的解释说明权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设计艺术学院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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