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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打印本页]

作者: kaoyan    时间: 2022-9-29 21:03
标题: 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和学习形式

为深化博士生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积极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大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拟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约600名,其中全日制约400名,非全日制约200名。最终录取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计划适当调整。

本科直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其他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均为4年。

二、招生学院和招生领域

招生学院

招生领域(专业代码)

研究方向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交通运输(086100)

不分研究方向

土木水利(085900)

船舶与海洋工程/土木工程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机械(085500)

机械工程

能源动力(085800)

动力工程/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085400)

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电气工程(085801)

电气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与化工(085600)

材料工程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含系统生物医学研究院)

生物与医药(086000)

生物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085400)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与医药(086000)

生物学/纳米与生物材料

化学化工学院

材料与化工(085600)

化学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与化工(085600)

环境工程

药学院

生物与医药(086000)

药学

航空航天学院

机械(085500)

航空宇航

智慧能源创新学院

能源动力(085800)

智慧能源动力/智慧能源(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电气工程(085801)

智慧能源

设计学院

机械(085500)

工业设计工程

三、选拔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采用“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三种选拔方式,择优录取。“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选拔方式仅面向“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

四、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体检要求。

4.外语水平一般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2) 新TOEFL ≥ 90分;

3) IELTS ≥ 6.0分;

4) 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5) 或“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50分。

5.申请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1、2、3、4中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本校在读二年级(第二学年春秋学期)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获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可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本科直博”方式申请,详见《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办法》

(3)录取为全日制的博士生须辞职且全脱产学习,并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6.申请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1、2、3、4中的要求;

(2)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且须硕士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或本科毕业工作6年以上。要求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主持承担过工程技术研究项目,或实质参与和所报考领域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2023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报名截止时间请查阅拟报考学院的通知,并根据学院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务请考生注意学院规定的申请时间)。

2.学院组织“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遴选,通知遴选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3.学院组织综合考核,一般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导师(组)评价。

4.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六、申请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复试时携带原件。

2.硕士生成绩单,复试时携带原件。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人员提供的推荐信,其中一名推荐人须为考生硕士导师;所有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通过系统提交。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5.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6.其它获奖证明以及所报院系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7.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七、报名费用

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250元,网上报名时支付。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确认提交,报名费用不予退还。申请本科直博的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请按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交费。

八、录取

研究生院审核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分别在2023年1月底前和6月底前在网上公示两批次的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可于2023年春季(4月)或秋季(9月)入学。

九、体检

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学费

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在学习年限内,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网gk.sjtu.edu.cn ,点击“公开栏目-财务资产及收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查阅。

十一、学生住宿

1.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录取为非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二、就业

博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为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的是非定向生,录取为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的是定向生。非全日制定向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协议书,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十三、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其他说明

1. 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将采取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需实质参与到和所报考领域相关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重大工程技术研究项目中,博士论文选题来源于企业或者研究项目的实际问题。

2.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计划于2023年3月11日举行,具体安排以研招网后续通知为准;届时如因不可抗力无法举行,将另做安排。

十五、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34206123

Email:yzb-bs@sjt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邮编:2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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