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14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为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学院复试录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黎青 副组长:周维平、罗豪畅 成员:刘正军、熊明、李娜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和疫情防控工作。 2.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周维平 成员:刘行、谭乔红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含疫情防控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组长:黎青 副组长:罗豪畅 成员:宋扬、刘正军、孙淑萍、熊明、李娜、罗俊敏、雷东 三、复试基本条件 1.我院复试分数按下表执行,复试考生需符合《湘潭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由于我院所有专业的一志愿上线人数高于招生计划数,不需要进行调剂。
专业/类型 | 指标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 >100分) | 135107美术 | 6 | 347 | 38 | 57 | 135108艺术设计 | 12 | 372 | 38 | 57 |
备注:以上名额包含推免生;根据复试情况,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2.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 3.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高于120%。 四、复试安排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复试平台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请考生提前做好设备、网络准备并熟悉系统操作。 时 间 | 具体安排 | 地点 | 负责单位 | 5月13日 上午8:30-14:00 | 综合面试,专业笔试577《文化创意产业概论》、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教育部学信网复试平台 | 艺术学院 |
2.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3.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在复试前通过艺术学院复试QQ群(QQ754907435)向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照片。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照片。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照片。 (4)湘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1,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5)个人有效体检报告照片(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 五.缴纳复试费(120元/次) 一志愿考生请于5月7日-5月11日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据网站提示输入账号及密码进行复试缴费。由于数据更新延迟原因,调剂考生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六.复试方式和内容 (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00分,考题由试题库随机抽取,考生以口头作答的形式在综合面试中进行。 (2)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时,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同等学力或本科专业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受疫情影响,加试考试在新生入学后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5)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6)入学后,我院将配合研究生院根据《普通高校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录取 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A (2)复试成绩B =B1(专业笔试成绩)*0.1+ B2(综合面试成绩)*0.6+ B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0.3 (3)最后总成绩C = A*0.7 + B*0.3 2.录取规则 (1)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规则: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 复试成绩B不足60分的;
- 同等学力或跨一级学科报考考生加试成绩任意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 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 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 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 体检不合格者。
3.奖助学金 推免硕士研究生给予特等学业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复查,新生学业奖学金将根据复查结果结合学校招生政策进行统一评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自划线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给予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6000元/年。 4.导师分配 新生入学后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认指导教师。 八、复试监督和复议 1. 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3. 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九、体检 我院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十、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 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复试费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2. 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 我院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 4.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联系电话:院研究生办公室:0731-58298049 院纪委0731-58298042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湘潭大学艺术学院。
湘潭大学艺术学院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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