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方式
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考试形式为现场考核。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招生计划的招考工作与此次博士招考工作一起进行。硕博连读生的选拔工作时间与普通招考一致。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等专项招生后续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缴费及补充报考材料截止时间
2024年博士生研究生报名及缴费时间:2024年3月13日—2024年4月3日。修改补充报考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4月5日15:00。
2.网报系统
网上报名系统:https://yz.bit.edu.cn/yzbm。
网报流程有五个步骤:报名信息填写、上传报名材料、在线缴费、报名信息提交、资格初审)。详见: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指南、附件2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网报填报手册。
3.材料提交
按照《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指南》要求在网上提交报考材料,其中以下材料,需在综合面试时现场提交纸质版:
(1)两封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专家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
(2)资格审查通过并予以准考的考生须打印《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
其它事宜参见研究生院网站《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等通知。
4、资格审查
(1)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内容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资格审查。
(2)学院资格审查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必要时可要求考生补充有关材料),对其专业基础理论(20分)、已取得的成果(20分)、外语水平(20分)、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40分)进行评价,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通过学院资格审查和研招办审核确认的准考考生名单,将通过学院官网向考生公布。
(3)通过准考确认的考生于2024年4月11日开始至综合考核前均可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普通招考的考生凭准考证参加博士英语统一考试及综合考核。
三、 考核方式及内容
1、外国语水平考试
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
2024年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需参加学校4月13日统一组织的英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硕博连读考生不参加)。符合招生简章附件3英语笔试免考标准的,请务必在报名系统提交材料的板块扫描上传证明材料。
参加除英语外的其他语种考试的考生请务必于4月3日12:00前提前联系学院,否则视为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英语考试。
2、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2024年4月16日-26日(具体时间考核组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形式:现场考核(具体地点考核组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根据各招生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的具体情况,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科研创新潜能与综合素质表现,以及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考核流程:
(1)外语考核专家从事先准备的英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外语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时间10分钟(不超过10分钟)。
(2)考生以PPT(提前准备)方式自我介绍5分钟(不超过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项目或科技创新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个人专业优势和今后研究计划(不限这些方面,但不能超时);
(3)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4道题目并进行回答,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业基础2题,专业综合2题)。
(4)综合考核专家围绕考生个人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情况、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时间15分钟(不超过15分钟)。
四、录取
1、拟录取要求
综合考核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设计与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名额,按照名下报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思想政治审查和体检
学院负责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各项考核合格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向确定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已录取博士研究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
录取类别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
2.定向就业:少数民族专项计划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订相应少数民族专项计划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其他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西部对口支援”、“援疆博士师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学院定向就业名额控制在总录取人数的 20%以内,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非定向就业博士基本学制内提供宿舍。
定向就业研究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具体方案见各招生单位后续通知)。
4.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2)总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总成绩低于60分);
3)英语笔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考生;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5)报考材料造假,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考生博士录取资格。
五、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按照相关要求,所有招考环节均全程录像、录屏备查,对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补充说明
1.我院不接收未在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申请材料;
2.扫描上传的成绩单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章/人事档案公章/学校档案馆章视同原件。
3.本校报考硕博连读研究生成绩单请前往自助打印机完成打印。
4.以上未尽事项详见《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grd.bit.edu.cn/zsgz/bsyj ... f561b1325df7e9f.htm)。
5.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咨询电话:朱老师,010-81381038。
设计与艺术学院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