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名额 学位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培养方式 | 导师 | 招收名额 | 学术型博士 | 130500 | 设计学 | 全日制 | 范文兵 | 1 |
二、学习形式和学习年限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意见。 5.外语水平一般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新TOEFL ≥ 90分,IELTS ≥ 6.0分,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2018年3月及以后)成绩≥ 50。 6.满足学院规定的其它学术性条件和要求之一者择优录取: (1)硕士毕业学校属于国内重点院校(如双一流学校或双一流学科)者; (2)硕士毕业学科属于国内重点学科者; (3)硕士毕业学校学科排名列于前25%者(以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为准); (4) 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5)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特殊学术专长的考生。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至4月15日(第二批)。 2.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遴选,通知遴选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3.学院组织综合考核,一般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导师(组)评价。 4.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5.拟录取博士生秋季入学。 五、申请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下载),复试时携带原件。 2.硕士成绩单原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籍认证报告(复试时携带学生证原件)。 3.两封推荐信(其中一封必须是硕士导师,推荐专家通过系统提交)。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认证报告,复试时携带证书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 9.其他相关证明学术水平或科研能力的材料。 注: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逸夫科技楼215室,邮编200240,电话54749097,请注明2019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材料。 六、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根据疫情发展,确定复试时间,敬请关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和设计学院官方通知。综合考核总分300分,主要包含: (1)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形式为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和知识结构等,测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不指定参考书);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知识背景、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能力等。 (3)导师评价:满分100分,导师经过考察判断考生的专业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培养前景等。 七、资格审查 综合考核时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需要考生提供如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2)非应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3)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八、录取原则 1、复试采取差额选拔方式进行;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各单项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为不合格,总成绩在18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和研究生院招生网信息公示平台公示。 九、 其他事项 1、推荐信采用推荐信系统,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推荐人的信息和邮箱,系统自动发送邮件(只需系统中提交,无需提交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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