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接收名额及专业 我校2020年可接收应届本科生报考的专业均可接收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总数不超过2019年招生计划的50%,具体专业请参见《济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2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组织工作 1.各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按照《济南大学接收2020年推免生复试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2.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接收推免生工作,制定出接收办法(《2020年××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坚持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核,择优接收;凡属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取消推免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学院组织复试合格并确认待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师生双向选择。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审核并网上公示。 5.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16〕2号)文件规定,推免生每人需交纳180元复试费,用于组织接收推免生的听力测试、综合面试及笔试。 6.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进行体检,可到我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80元),也可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2.各学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至我校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时须向有关学院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成绩单1份(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4)学院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学校对复试合格者进行审核后,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应及时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凡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将上报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将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并公示十个工作日。 五、时间安排 教育部接收推免生工作于2019年10月25日截止,各学院根据情况自行制定接收复试时间,并在实施办法中予以公布。 六、其他事项 1.除工作通知外,具体的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方案、实施细则等将在网站上公布,敬请关注。 2.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3. 凡参加复试并接受待录取的学生每人给予误餐费500元,另外对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学校驻地不在济南市)报销往返的火(汽)车票。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联系查询方式和申诉渠道 单位代码:10427 单位名称:济南大学 联系部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 邮政编码:250022 咨询电话:0531-82765949、89736986、89736151 申诉渠道:0531-82765424(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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