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成绩优异、创新意识强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接收条件 (一)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突出,创新意识较强; (三)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二、接收程序与复试录取 (二)学院对申请者的综合条件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申请的24小时内向审核通过者发放“复试通知”。 (三)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应予以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至我校参加专业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着重对理论基础、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和创新潜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各学院将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复试办法及要求。 (四)各学院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学科背景等综合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的24小时内须予以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将不予录取。 三、其他 (一)学校为推荐免试研究生提供多种奖励措施,相关政策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可以查询。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全部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外校夏令营学员若报考我校,复试成绩以夏令营考核成绩为准,不再单独组织复试。 (三)通过推荐免试入学的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 (四)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联系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811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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