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学科代码:1305)一、学科简介 苏州大学设计学科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创办于1960年的苏州丝绸工学院丝绸美术设计专业。1982年苏州丝绸工学院开始招收第一届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1997年,苏州丝绸工学院并入苏州大学,成立了苏州大学艺术学院。2000年,苏州大学成为全国第二家拥有设计艺术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设计艺术学为江苏省“十五”重点学科、“十一五”特色学科。 2011年艺术学升格为学科门类后,我校又通过调整申报成为一级学科设计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并拥有了设计学博士后流动站。到目前为止,艺术学院已经为国家培养设计学博士120多人,现学院在读设计学博士研究生19人。 在2012年教育部一级学科评估中,我校设计学名列全国第9。2010年,我校设计学科作为主要支撑学科获得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第一期项目(艺术学);2014年,我校设计学成为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第二期项目。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通过系统的学术训练,培养具有较高理论研究水平和学术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具体要求为: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创新精神和协作能力。 2.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以及高水平的设计创作能力和较强的设计理解力、表现力。 3.熟悉所从事学科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科学的思维能力,在学科发展的前沿上不断创新和探索。 4.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外语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5.具有独立从事和组织本学科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综合能力。 6.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培养年限与培养方式1.培养年限 非定向培养学制3年,定向培养学制4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8年。 2.培养方式 博士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训练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博士生通过完成一定学分的课程学习,包括跨学科课程的学习,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和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博士生的培养工作由导师负责,并实行导师个别指导或导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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