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研究院 2023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国艺术研究院是文化和旅游部直属的负责艺术研究、艺术教育,承担艺术创作、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艺术智库相关工作的国家级艺术科研机构,拥有众多卓有成就的专家学者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艺术研究院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四个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以及中国语言文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国艺术研究院是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建立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同时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 硕士学位单位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中国艺术研究院欢迎有志从事艺术研究和艺术创作的广大学子报考。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2023 年我院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95 名,具体招生人数根据招生情况及教育部下达的当年招生名额为准。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艺术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艺术科学研究工作和创作实践能力,在艺术科学和专业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艺术研究、创作与管理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 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 位 6 年以上(含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 家(教授、研究员、一级美术师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5. 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及办法,按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6.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学费标准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现阶段我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人每年 10000 元(不含食宿费)。 我院采取申请住宿制,京籍、定向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其他博士研究生如确需住宿应提交申请。 被我院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助学金、奖学金等待遇,按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网上报名1. 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2 年 11 月2 日 9:00-11 月20 日 17:00 报名方式:考生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 2.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2023 年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请下载查看附件 1《中国艺术研究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入学考试科目》。 3.注意事项 (1) 报名信息修改 报名期间,考生网报生成报名号后,如需修改个人信息可自行登录“研招网”进行修改,报考信息不可修改。 特别注意:11 月 21 日考生进入网上资格审核阶段后,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我院最终将以考生登录网上资格审核平台(中国艺术研究院招生考务平台)所绑定使用的报名号作为考生有效报名信息的唯一依据。考生所传报考材料须与报名号在“研招网”所关联的信息一致,错传、误传,不予确认。 (2)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盖章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考生打印本人《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找相关部门或单位签署报考意见并盖章。在职人员须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并签署报考意见(若本人档案存放单位与工作单位不在一处,则须分别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及本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不合格者不予确认);应届硕士毕业生须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并签署意见;自由职业、其他非在职人员须由档案存放单位盖章并签署意见或开具档案存放证明。考生报名所填档案存放地与所盖公章须一致,不合格者,不予确认。 (3)需下载填写的附件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可返回“博士网上报名”找到本人报名信息条目,点击“附加要求”下载所有附件,也可在本章程下方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或使用电脑打开网页链接下载附件。请考生务必下载使用我院规定的制式附件并严格按要求填写或录入,签名处须手写。附件 2《个人学术简历》请如实填写并签字;附件3《思想政治情况表》须由所工作或学习单位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自由职业及其他非在职人员须由档案存档单位或户籍管理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没有加盖公章者报名无效;附件 4《专家推荐书》(两份), 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及亲笔签名,并由推荐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没有加盖公章者报名无效。 (4)学历(学籍)校验 报名期间“学信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 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 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网上资格审核时提交认证报告。国(境)外院校应届及毕业考生可能存在无法校验的情况,请按本章程相关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5)学位认证查询 除应届硕士毕业生外,其他类型考生须登录“学信网” “ 中 国 学 位 与 教 育 文 凭 认 证 平 台 ” (https://xwrz.chsi.com.cn/gateway)查询本人硕士学位信息(同等学力考生须查询学士学位信息),并在网上资格审核时提交“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如学位证书信息未查询到或查询结果与实际证书内容不一致,请学位获得者本人向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申请办理书面认证报告,并在网上资格审核时提交。国(境)外院校硕士毕业考生可能存在无法查询认证的情况,请按本章程相关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6)报名费缴纳 所有考生须通过“研招网”缴纳 200 元报名费。考生填报志愿信息生成考生报名号后,通过“研招网”首页进入“博 士网上报名”,找到本人报名信息条目,选择“交费信息” 进行缴费。未按要求缴纳报名费者,不可进入网上资格审核环节。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7)其他事项 网上报名期间,请考生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本人考生类别信息(如应届硕士生、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生)以便招生部门识别考生信息。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未使用个人有效证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研招网”网报系统将于 2022 年 11 月 20 日 17:00 关闭,请考生务必在此时间之前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五、材料提交完成报名并已缴费的考生请在指定时间、指定线上平台按要求提交个人报考材料,材料不全及不合格者,不予确认。逾期平台不再开放,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提交。 1. 提交时间与方式材料提交时间:2022 年 11 月21 日-11 月 30 日 材料提交方式:进入网上资格审核阶段考生须通过“中国艺术研究院招生考务平台”上传个人报考材料并及时关 注“中国艺术研究院招生与学位工作”微信公众号及“中 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所发布的通知。(注:平台操作流程及登录账号将在网上资格审核前发布) 2. 材料种类A.基本材料(所有考生均须提交):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 个人学术简历 (3) 思想政治情况表 (4) 专家推荐书(两份,专家须为正高级职称) (5) 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须扫描在同一面) B.学历学位材料(含认证材料): 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如下学历学位材料扫描件:(1) 硕士学位证书 (2) 硕士毕业证书 (3)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学或档案管理部 门公章) (4)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须含“通过答辩”和 “建议授予学位”的文字表述内容,并加盖学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 (6) 硕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以同等学力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 书扫描件、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否则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对待。 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交以下本人文 件扫描件: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硕士学 位论文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 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如下学历学位材料扫描件:(1)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学部门公章) (2) 学位授予单位的学籍证明书(需包括但不限于学 习方式、学习年限、毕业时间等信息)。考生须在入学前获 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在国(境)外院校就读的应届硕士生,须提供本人硕士 课程成绩单扫描件、院校学籍证明扫描件及经公证过的学籍证明中文翻译件原件。(考生须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将取消 录取资格)。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如下学历学位材料扫描件:(1) 本科毕业证书 (2) 学士学位证书 (3) 学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学或档案管 理部门公章) (4)学士学位论文 (5) 学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C.学术成果材料(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正式发表的):所有考生必须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提交至少 1 篇(部)已公开发表的与报考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论著,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交已公开发表的与报考方向相关的至少2篇学术论文或 1 部论著(含在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或机构主办的报纸上发表的理论或评论文章)。考生所交学术成果必须 已正式发表或出版,不接受用稿通知。 除上述材料外,表演、创作研究型考生还须提交以下补充材料:戏剧创作方向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文本资料;音乐、器乐表演方向提交代表个人水平的近期表演创作视频资料(视频应为 mp4 格式、分辨率1080P,500M 以内);美术、美术设计创作方向提交本人作品照片 5 张(照片应为 jpg 或png 格式)。 如有其他重要科研成果、参展及获奖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扫描件。 *论文扫描件要求:期刊须提交封面页、目录页、带页码的正文页。报纸须提交报纸头版版面页、正文版面页。 *论著扫描件要求:须提交封面页、封底页、版权页、 目录页及内容摘要页。 3. 注意事项(1) 请考生按照本人“考生类别”上传相应报考材料, 除“美术及美术设计作品”须以图片形式(jpg 或png 格式)、“视频材料”须以 mp4 格式上传外,其余材料,须为纸质材料的彩色扫描件,考生须将每项材料合并保存为一个pdf 文件上传。 (2) 考生不得对所传材料进行任何技术处理,原纸质 材料必须保存完好至入学报到,并随时备查。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六、资格审查我院将根据教育部规定,组织各学科专家组对完整提交报考材料的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准考名单。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教育背景、学术积累、研究计划、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近 3 年各项科研成果等。对于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者不予准考。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中国艺术研究院招生与学位工作” 微信公众号及“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准考考生请登录“中国艺术研究院招生考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通过者无准考证。 七、考试时间与形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外国语(英、法、俄、日任选一种,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专业课。 2.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文 化艺术通识”与“专业综合测试”。 3. 初试时间:拟定于 2023 年 3 月举行,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4. 初试形式:请考生关注后续通知。 5.复试时间:以后续复试方案公布时间为准。 八、学习年限我校 2023 年度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将于 2023 年 9 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全脱产学习三年。 九、录取1. 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的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决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 定向培养的博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 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培养合同。其余考生均为非定向生。被我院录取的非定向研究生,人事档案须转入我院。报名截止后,报考类别不能修改。请考生在填写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如因无法调取人事档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就业根据本人选报志愿、招生单位推荐、用人单位选择录用的原则进行(定向培养除外)。 十一、其他1. 上述规定,如与教育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不符,则以教 育部规定为准。 2. 考生报考类型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考生只能根据 自己的情况选择其中一种。 3.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因任何原因不能调档造 成不能被录取或无法正常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的,责任由考生负责。 4.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 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 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被录 取或无法正常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的,责任由考生负责。 5.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按照我院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 6. 我院不提供考试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不举办任 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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