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吸引优质生源,探索建立科学、公平、有效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健全和完善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苏大研〔2019〕109号)《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苏大研〔2020〕132号),结合艺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根据“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总体要求,加强思想政治考核,注重选拔的科学性,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核,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同时,注重选拔程序的合法性,保证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管理 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制定《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建学科专业专家考核小组、申请者资格审查、组织综合考核、审核拟录取名单、处理申诉和复议等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导师(组) 2022年艺术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及导师(组)如下(详细信息可查看《苏州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申请条件 1、硕博连读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并满足以下要求: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高尚的道德品格; (2)无考试舞弊、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师生关系和谐; (3)应具有高水平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 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 75 分); (5)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硕士阶段科研优秀、有阶段性的科研成果。 2、“申请-考核”制 (1)申请者须符合苏州大学公布的年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项报考条件。 (2)申请者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守学术诚信,并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较好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课题、发明专利、获奖等)。 (3)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最迟于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的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4)原则上通过大学生英语四级或六级,或托福成绩7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5.5分以上,或在英语国家、地区取得硕士学位等。满足其一即可。如未能提供以上证明,应提供能够证明其英语水平的相应材料,并由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现场考核认定。 五、申请程序及提交材料 1、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依照《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苏大研〔2020〕132号)文件要求及苏州大学研究生院通知为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 2、向学院提交的材料要求 (1)《苏州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或《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硕士就读证明); (3)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4)外语能力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5)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著作)的复印件(需注明参与人数与作者排名情况); (6)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所有成果需注明参与人数与作者排名情况); (7)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往届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需提供开题报告、研究进度说明。 六、提交时间及方式 2022年1月15日-2月15日,申请人登录全国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同时向艺术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材料提交方式: 电子材料:请将上述(1)-(8)所有材料全部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并将邮件名称及主题命名为“姓名+2022艺术学院申请考核报考材料+报考导师”于2022年2月20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sudayishuyjs@163.com邮箱; 纸质材料: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用顺丰快递(为保证纸质材料顺利寄达,务必使用顺丰速运)或由申请者本人向艺术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纸质材料接收时间为2022年2月20日下午17:00前,具体以收到的纸质版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办理。 邮寄(递交)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艺术学院602号楼2208室,李老师 收,联系电话:0512-65880451/65880455 七、材料审核 1、学院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复审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 2、对于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研究生的选拔遵循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原则上申请人需要在核心期刊或同等类型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出版过著作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 科研成果的认定:所有科研成果需注明参与人数与作者排名情况,其中论文、著作认定时。申请者需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排名第二。 八、综合考核 1、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由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综合考核满分100分。 2、考核小组 硕博连读:艺术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由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组成(≥5人),另设秘书1人(须具有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请-考核”制:艺术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由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组成(≥3人),另设秘书1人(须具有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基本规范》执行。 3、综合考核分为政治考核、专业能力笔试、综合面试、材料评价四个部分。 (1)政治考核为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学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笔试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主要考核论文写作。 (3)综合面试总分100分,时间不少于20分钟,分为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面试(80分)、外语能力面试(20分)两个部分。其中,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技能情况的专业基础水平以及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博士生培养潜能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综合能力。外语能力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表达能力(听力和口语)以及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以及英文摘要的撰写能力。 (4)材料评价总分100分。 4、成绩要求: 政治考核合格且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材料评价成绩均需≥6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材料评价成绩×30%。 5、学院根据本年度“申请-考核”制拟招生计划数结合各招生方向,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校研究生院。 九、其他事项 1、“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仅限非定向(全脱产学习)人员,其人事档案、户口需按要求转入我校,不能按要求完善录取手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2、本办法由艺术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苏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3、学院收到考生材料后,将及时回复考生。如考生在2022年2月28日仍未收到回复确认,请务必拨打电话0512-65880451/65880455咨询,否则造成任何损失由考生负责。 请考生务必同时认真查阅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考试通知及要求http://yjs.suda.edu.cn/4b/10/c8365a477968/page.htm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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