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机构 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招生指标分配、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及拟录取名单确定等工作。 2.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处理等工作。 3.成立以本学年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为成员的招生工作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成绩(按百分制)。 4.成立以本学年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为成员的考核复试小组,考核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名本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考核并给出成绩(按百分制),确定建议拟录取名单。
二、材料审核 (一)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分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类。 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考核、复试; 硕博连读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复试。 (二)材料审核要求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及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应在网报时间结束后邮寄或送至设计艺术学院行政办谢老师(0731-88822418)。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 申请材料包括: 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 3000 字)。 8.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9.简历作品集。硕士所学专业为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艺术类专业等,原则上需提交简历作品集。其他跨专业考生可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自行确定。作品集要求:个人简历与作品集合成一个PDF文件,50兆以内,作品集不超过5件作品,PDF文件以“姓名+硕士毕业院校”命名。 提交材料的相关注意事项,请参考学校通知。 三、考核与复试 (一)分值 1.申请考核制 外国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基础测试:两门专业课,满分各100分(60分合格) 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2.硕博连读 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二)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测试等。 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2.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三)考核、复试安排 1.考核、复试方式:采用线下方式进行,请持准考证和 身份证参加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 2.考核、复试时间:5月11日8:30-17:30 3.考核、复试地点:设计艺术学院桃子湖展厅、党员活动室 4.请考生通过实名验证申请加入2023年设计艺术学院博士 面试QQ群 :632871248,具体考核安排在 QQ 群中公布。 注:报名成功(规定时间内报名信息审核通过且已缴纳报名费)的博士考生方可进行准考证打印及复试费缴纳,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完成打印并缴费。 准考证打印方式: 登录“湖南大学博士报名系统” 复试费缴纳方式: 2.选择“其他缴费”—“操作(勾选)”—“进入缴费”—“下一步—支付方式”即可完成缴费。
四、录取规则 1.根据考核小组的综合评价得分的总和,依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参照博士生指导老师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每个考核、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核、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五、录取和公示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博连读考生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申请考核制考生满分400分。任何考试科目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考核、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六、调档 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6月16日前拟录取考生必须将档案调至录取学院。
七、对考生的要求 1.请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考核、复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考核复试秩序的行为,若发现作弊、冒名顶替、替考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不得私自传递、发布考试相关的任何信息。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八、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九、咨询、申诉及监督 1. 信息查询:考核、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申诉:申请人对学院博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2418, 谢老师 4.监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0731-88821802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十、其他 1.其他事宜请参见《湖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