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能力的高层次、实践型专门人才 二、项目背景及特色 书法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国家文化自信力的特殊元素。几千年来,中国书法传承有序,经久不衰。在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中,书法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成为艺术教育、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一种活的文化载体,书法具有代表着传统优秀文化精神的特性,在当今不断地显示出其存在的魅力、意义和价值。清华大学书法人才辈出,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胡适、林语堂、闻一多、陆维钊、熊秉明等人在书法实践和理论的建设上有着辉煌的成绩,影响深远,无形中为本项目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字体设计是清华美院的强项,有着深厚的积淀,为书体与字体结合的应用研究提供了雄厚的师资力量。 “书法创作与研究”艺术硕士项目立足清华美院,综合清华大学校内丰富的人文学术资源,积极探讨书法理论、书法史研究、书法创作以及书体应用与设计研究的新思路、新方法,旨在培养多学科视角的高层次书法专业人才。 三、招生办法 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考试招收本项目学生。(请到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查看招生简章及报名要求) 3.1 招生对象 报考条件见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2 招生规模 拟招收定向培养考生10人左右 注:定向培养指与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培养协议,不调档案户口、无宿舍和公费医疗。 3.3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统一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英语二或德语或日语或法语或俄语) 中外美术史 造型基础(专业学位) 3.4 复试考试科目 创作 面试 四、学制与学费 基本培养年限2-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全学程学费9.8万元。 五、学籍管理 具体细节按清华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位授予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毕业设计/创作作品合格,研究报告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美术学院教学楼A336) 邮编:100084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62798172 项目组咨询电话:010-6279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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