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须于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 请参阅《华南农业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附后。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于2019年9月28日-10月24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者,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自主制定。 5.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体检合格者材料由招生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公示,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 6.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我校2020级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拟定如下(以批复为准): 研究生层次类型
| 标准(元/年·生)
| 学制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非定向
就业
| 学术学位硕士
| 食品科学与工程、★观赏园艺学、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
★兽医药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
| 8000
| 三年
| 其他专业
| 6000
| 三年
| 专业学位硕士
| 翻译
| 18000
| 二年
| 社会工作
| 12000
| 二年
| 风景园林
| 10000
| 三年
| 音乐、广播电视、艺术设计
| 20000
| 三年
| 会计、金融
| 28000
| 二年
|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
| 16000
| 见注
| 农业管理、农村发展
| 10000
| 二年
| 其他专业
| 6000
| 见注
|
注:风景园林、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畜牧、渔业发展、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林业、电子信息、机械、生物与医药、工程管理、法律(非法学)等类别(领域)学制为三年;翻译、社会工作、法律(法学)等类别(领域)学制二年。
2.奖助学金 我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标准如下表),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奖助学金。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 奖学金 | 助学金 | 总金额 (元/年) | 学业奖学金 | 助学金 | 助研岗位津贴 | 类型 | 等级 | 金额(元/年) | 比例 | 金额(元/月) | 金额(元/月) | 学术学位 硕士 | 一等 | 10000 | 20% | 800 | 自然科学类: ≥200 人文社科类: ≥100 | ≥22000 ≥20800 | 二等 | 6000 | 50% | ≥18000 ≥16800 | 三等 | 3000 | 30% | ≥15000 ≥13800 | 专业学位 硕士 | 一等 | 10000 | 20% | 800 | 自定 | ≥19600 | 二等 | 6000 | 50% | ≥15600 | 三等 | 3000 | 30% | ≥12600 |
3.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学校每年设置150余万元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奖励比例和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社会奖学金,则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5.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90万元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设置。 6.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博士预备生 为吸引更多优秀本科推荐免试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学校决定在优秀本科推荐免试生中实施博士预备生招生机制,相关学科有志于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可以查阅《华南农业大学遴选优秀本科推免生为博士预备生试行办法》及相关通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4.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 七、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0-85280066,020-85280066(FAX)邮箱:yzb@scau.edu.cn。 邮政编码:51064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16室) 华南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处:020-85280034,邮箱:jjjc@scau.edu.cn。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Scauyzb。 七、学院联系方式 代码 | 学院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sangwen@scau.edu.cn/805803943@qq.cm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 华南农业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