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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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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1 08:1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大学,从建校至今,学校的发展得到著名爱国人士及国际知名企业家李嘉诚先生的鼎力相助。目前汕头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是广东省高水平建设大学。
汕头大学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含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含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5个。
汕头大学2020年面向全国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400人左右(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欢迎广大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踊跃报考。

一、招生类别
我校2020年将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等9个学科门类64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教育、艺术、法律、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公共卫生、护理、临床医学、药学15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将在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新闻与传播五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根据学习方式的不同,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全日制硕士生即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生即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毕业后都将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两者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 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还需符合: 修完报考专业的本科课程十门以上(注:考生报名前需先传真成绩证明给我校研究生学院核查),达到当年录取分数要求的,除正常复试外,还需加试相应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医学院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要求考生本科毕业于临床医学专业,不接受中西医结合、中医学、护理、法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专业考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接受医学检验专业考生报考。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 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 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 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 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 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注:工作经验时间计算到2020年9月1日)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对象要求:1.原则上只招在职人员;2. 原则上只招在职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研究部门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4.报名参加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艺术、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和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和药学专业学位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报名时已获得或入学前将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允许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可以报考临床医学的学术学位。报名时正在进行规范化培训的考生务必在报考备注中注明进入规培的时间及专业,以便招生单位核查。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临床医学专业(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和麻醉学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7)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眼科学(105111)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麻醉学(105116)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入学前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专升本和成教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可以报考临床医学的学术学位。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接收办法请查看《汕头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报名办法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广东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 网上报名要求:
①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②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规定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③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④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⑤ 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⑥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网报时毕业学校名称、毕业专业名称、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取得最后学历的学习形式均须严格按国家承认学历信息填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⑦ 医学院各专业考生报考时须备注意向报考导师。
4. 现场确认要求:
①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以报名点公布的时间为准)。
②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③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院校或网络教育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④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⑤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⑥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⑦ 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 现场确认地点: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
网上报名的详细情况考生可以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初试、复试及体检
1.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12月14-23日,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 初试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1—22日(以教育部安排时间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考试地点: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初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第一天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第一天下午:外国语;第二天上午:业务课一;第二天下午:业务课二。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供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使用)。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西医综合(供报考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及基础医学的考生使用)为自命题科目,注意查看考试大纲。
3. 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4. 复试一般在3月份开始。获准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必须带齐考生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并附学生证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当年的录取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当年录取院校公章;境外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学信网学籍学历查询或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 (需加盖公章)、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的政审表原件、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需填写并提交《汕头大学2020年工商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资格审查表》,学术型同等学力考生修完所报专业十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原件证明(专业学位同等学力考生可免),我校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审查,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5.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考生复试时应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
7. 考研报名时,符合研究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需事先提醒相关管理部门将名单报教育部审批,只有列入教育部下达的考研加分名单中者方可加分。另外,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于复试前将加分申请和相关证明及复印件递交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办理加分手续,未递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录取
1.我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20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202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检查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议审查。
2.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奖助学金、学费及学制

学费及学制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学制三年。
专业学位各专业学费标准和学制如下:
专业名称学习形式学制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全日制3年8000
艺术硕士全日制3年10000
法律(法学)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2年22500/25000
法律(非法学)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3年20000
新闻与传播硕士全日制 /非全日制2年/3年18000
教育硕士非全日制3年16000
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2.5年第一年、第二年各4万,第三年2万,共10万
公共管理硕士非全日制 3年25000
公共卫生硕士全日制3年非定向就业:12000
定 向 就业:20000
临床医学硕士全日制3年非定向就业:16000
定 向 就业:25000
护理硕士全日制3年非定向就业:12000
定 向 就业:20000
药学硕士全日制3年非定向就业:12000
定 向 就业:20000

奖助学金(非医学专业)
学校为每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每学年不低于16000元的奖助学金。包括: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覆盖面100%,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2.学校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标准为每生每年8600元;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由各培养单位评定,一等的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比例为30%;二等的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比例为70%。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参加评定。
3.“三助”岗位津贴:每一学年,学校为每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一次“三助”岗位机会,每月津贴300-500元。
其他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年(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下达的指标,比例约占在校生数的3%)。
2.优秀新生奖励: 凡毕业于 “双一流”院校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自学考试、独立院校、网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除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校本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被正式录取的新生(定向就业、在职者除外),将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额度为:一等奖8000元/人(本科毕业学校为“双一流”A类院校);二等奖:5000元/人(本科毕业学校为“双一流”B类院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汕头大学)。凡被我校校本部录取的硕士推免生,将获得 “优秀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奖励额度为: 8000元/人。
3.单项业绩奖励及临时困难补助等。

奖助学金(医学专业非定向就业类别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参加评定):2万元/年/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下达的指标,比例约占在校生数的3%)。
2.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6000元/年/生。
3.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参加评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年,占参评人数的30%;二等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占参评人数的70%;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标准为8600元/人/年。
4.“三助”岗位津贴:学院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 “三助”岗位机会,每月津贴约为375元/人。
5.定向就业类别和人事档案没有转入医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将不能参加奖助学金评定。

报考咨询联系方式和监督、申诉方式

报考咨询单位: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515063
电话:(0754)86502424
传真:(0754)82903637

报考咨询单位: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00307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汕头大学监察审计处
监督与申诉电话: (0754)86502346
电子邮箱:[url=mailto_jj@stu.edu.cn]o_jj@stu.edu.cn[/url]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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