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研究院是文化和旅游部直属的集艺术科研、艺术教育、艺术创作、“非遗”保护和文化艺术智库为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性学术机构。为维护中国艺术研究院良好的招生信誉,为国家培养出更多的艺术研究、艺术管理和艺术创作高级人才,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及“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我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公告如下: 一、进入复试考生的基本分数要求 2023 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拟招收115 人。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我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 (一)理论研究型考生: 1. 外国语单科 42 分(含)以上; 2. 业务课 1(2001 艺术概论)单科 73 分(含)以上; 3. 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60 分(含)以上; 4. 业务课 2 分数线如下: 艺术学理论 80 分(含)以上、音乐学 85 分(含)以上、舞蹈学 76 分(含)以上、戏剧戏曲学(戏曲)84 分(含)以上、戏剧戏曲学(话剧)84 分(含)以上、戏剧戏曲学(曲艺)85 分(含)以上、电影学 83 分(含)以上、摄影学 77 分(含)以上、广播电视艺术学 79 分(含)以上、美术学83 分(含)以上、美术设计82 分(含)以上。
(二)创作研究型考生: 1. 外国语单科 42 分(含)以上; 2. 业务课 1(2002 艺术概论)单科 72 分(含)以上; 3. 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60 分(含)以上; 4. 业务课 2 分数线如下: 音乐学(音乐表演理论研究)80 分(含)以上、戏剧戏曲学(戏剧剧本创作与编剧理论研究、戏曲表演理论研究)82 分(含)以上、美术学 84 分(含)以上、美术设计84 分(含)以上。 (三)报考与河北传媒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 1. 外国语单科 42 分(含)以上; 2. 业务课 1(2001 艺术概论)单科 73 分(含)以上; 3. 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60 分(含)以上; 4. 业务课 2 单科 85 分(含)以上。 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以考生编号顺序排列) (一)理论研究型考生:153 人1.艺术学理论:32 人
2. 音乐学:13 人
3. 舞蹈学:16 人 4.戏剧戏曲学(戏曲):19 人
5.戏剧戏曲学(话剧):2 人 6.戏剧戏曲学(曲艺):3 人 7. 电影学:12 人 8.摄影学:3 人
9.广播电视艺术学:6 人 10. 美术学:25 人
11. 美术设计:22 人 (二)创作研究型考生:104人 1. 音乐学(音乐表演理论研究):5 人
2.戏剧戏曲学 (戏剧剧本创作与编剧理论研究、戏曲表演理论研究):5 人 3.美术学:87 人
4. 美术设计:7 人
(三)报考与河北传媒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2 人 根据我院划定的复试分数线,进入复试的理论研究型考生 153 人; 创作研究型考生 104 人;报考与河北传媒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 2 人, 总体录取复试比例为1:2.25。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复试科目 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艺术学理论 戏剧戏曲学(戏曲) 戏剧戏曲学(话剧)(理论研究型、创作研究型) 戏剧戏曲学(曲艺) 音乐学(理论研究型、创作研究型) 舞蹈学 美术学(理论研究型) | | | | 电影学摄影学 广播电视艺术学 美术学(创作研究型) 美术设计(理论研究型、创作研究型) |
(二)复试考场安排 复试考场安排公告将于近期在我院官网及“中国艺术研究院招生与学位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关注并牢记个人“ 复试编号”。 四、复试内容 (一)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文化艺术通识” 和“专业综合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1 小时,满分 均为 100 分。 (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该项考核满分为 100 分,按 10%的比例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间5 分钟。 (三)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分为“考生阐述”和“复试组随机提问”两部分, 重点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研究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以及未来研究设想等方面进行综合学术水平考查,考试时间 10-15 分钟(含考生阐述、复试组随机提问),该项考核满分为 100 分,按 90%的比例计入复试成绩。 1.考生阐述 考生阐述须以“PPT”演示(.ppt、.pptx 格式)的形式向复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人的学科背景、求学动机;本人独立完成的一项研究成果;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需体现理论基础、研究方法等研究水平。(注:请考生将“PPT” 保存至优盘,演示仅可使用考场提供的电子设备。为避免出现优盘无法读取的情况,建议考生提前做好网盘备份。如因未按规定格式保存、备份文件,导致无法正常演示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 复试组随机提问 复试组围绕考生的报告情况,向考生专业提问,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知识、学科背景、科研能力及学术潜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 (四)音乐表演理论专业考试须知 1.音乐表演理论研究(民族器乐)考生,请自备乐器,现场考核。 2. 音乐表演理论研究(声乐表演)考生,请视频录制本人近半年内演唱的 3 首曲目,其中包括一首中国艺术歌曲或者古曲;一首歌剧 咏叹调或者 2000 年以后创作的新时期声乐作品;一首中国传统民歌。 3. 考生录像视频限定 3 个(每首曲目录制 1 个视频文件),必须使用手机横屏录制,格式限定为MP4 或 MOV。 4. 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将考试曲目逐一完整演唱或演奏, 录制不可间断;录制过程中可在镜头内进行 1次短暂休息。 5. 视频画面干净清晰,无与考试无关的人员及物品,画面分辨率不低于 1080p。 6. 录制视频中考生须先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镜头前展示,并承诺诚信应考,不弄虚作假,录制视频不得剪辑、拼接,否则视作作弊。 五、复试成绩评定及录取要求
(一)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 100分,考试成绩不及格(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90%。 (三)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低于60 分)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期间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等原件进行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复试结束后,将根据初复试的权重比计算总成绩后,按学科专业方向排名,复试结果将在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六)所有拟录取考生将组织统一体检。凡体检结果未达到《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 初试与复试的成绩权重(分数)比例为:1:1。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复试总成绩 七、博士复试、录取工作监督 (一)中国艺术研究院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4813250 联 系 人:颜老师 工作时间:上午 9:00—11:30 ;下午 2:00—4:30 (二)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 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博士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拟录取名单将在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予录取。 中国艺术研究院招生办公室 2023 年 5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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