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135100 专业类别(领域):艺术设计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技术变革、社会转型及文化全球化对设计创新人才的专业需求,立足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趋势,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理论基础牢固、专业技能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艺术设计领域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掌握扎实的艺术设计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技能,能够胜任社会各行业所需要的艺术设计实践、教学、策划、组织及相关领域专业技术或管理等工作,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设计专门人才。 2. 具有较强的理论实践结合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高水平艺术创造能力,以及独立承担设计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同时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一定的国际交流能力。 3. 拥有中国文化底蕴、艺术素养和国际视野,学术研究能力和设计创新能力协调发展,科学精神和艺术素养并重,通过设计驱动科技、社会、文化、环境与经济的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二、研究方向 序 号 | | | 设计理论与战略 Design Theory & Strategy | | 智能产品与交互设计Digital Product & Interaction Design | | 文化科技融合与社会创新Culture Technology & Social Innovation |
在以上三大研究方向的引领下,本学科设立六大设计模块:智能装备、智能交通、数据智能与服务设计、大健康与服务系统、可持续与生态设计、数字文化创新设计,形成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升级的知识体系,提升学生以文化自信与国际竞争力为核心的设计实践创新能力。 三、学习年限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创业、休学和保留学籍)为5年。 四、指导方式 1.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集中在校学习和专业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但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个月。 2.实行双导师制或导师组负责制。 3.培养过程中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素质培养,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训练与艺术设计实践等相结合的方式。 4.学分要求: 五、课程学习 1.课程类型。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由公共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公共课着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外语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专业必修课着重提高研究生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选修课立足拓宽学生的学术视野和知识面,内容广泛、形式多样,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综合艺术素养的提高提供空间和学习资源,以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 2.课程学分。按照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我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总学分51 学分,实践类课程共35学分(含专业实践6学分,模块实践4学分)。公共课8 学分,专业基础课28 学分,专业选修课8 学分。 课堂教学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大于等于16课时为1学分。 3.开放性实践课程要求。按照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规定,开放性实践课程主要指不限于以课时做学分统计依据的学生走出课堂参与的实践活动,如专业实习、写生,社会考察、调研等与艺术设计相关的实践活动。开放性实践课程由学院专门制定课程管理和学分计算办法,一般应在设计实践现场或实习基地进行,可采取集中与分段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研究生在企业、政府和非营利机构进行艺术设计创作的实习,同时也可以采取艺术设计实践(如采风创作、专业创作)等形式完成。 在开放性实践课程开始前,研究生要向导师提交实践计划书,经导师确认后,方可开始专业实践。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导师需要对研究生专业实践全过程提供管理和服务,研究生要及时向导师汇报实践的进展。实践完成后,需要向导师提交开放性实践总结报告,并提供相关的实习、实践的证明材料后交学院审核备案。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免修开放性实践课程。 4.跨专业报考的硕士生补修课程要求。跨专业报考的硕士生,按导师要求补修2门本学科本科基础课程,但不计学分。 艺术设计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全日制/非全日制) 六、必修环节 1. 专业实践(6学分)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充分、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要将实践训练渗透融合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取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践内容可根据不同的实践形式由校内导师或校内外双导师决定。全日制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结合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平台开展艺术设计专业实践。同时,也积极鼓励研究生在企业、政府和非营利机构进行艺术设计创作的实习,同时也可以采取艺术设计实践(如采风创作、专业创作)等形式完成专业实践环节。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可根据所在单位特点,结合培养目标和选题意向,深化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的研究,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在专业实践开始前,研究生要向导师提交专业实践计划书,经导师确认后,方可开始专业实践。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导师需要对研究生专业实践全过程提供管理和服务,研究生要及时向导师汇报实践的进展。专业实践结束后,需要向导师提交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填写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并提供相关的实习、实践的证明材料后,方能获得6学分。 2. 开题报告(1学分)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评判学位论文课题研究价值和研究可行性的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家战略和行业需求、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创新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发方法、预期成果、进度安排等。 开题环节一般应于第三个学期开展。学院成立研究生论文开题评议小组,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查评议。评议小组由3~5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至少含1名校外社会实践部门的专家)组成,对选题价值、选题难度、论文工作量、研究可行性、研究生综合能力等进行评价,并给出明确评议意见。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经评议小组评审合格后可开展论文工作。 3.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是加强学位论文管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对学位论文工作的阶段性督促和检查。各学院应组织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学术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考查。 硕士生申请答辩前半年开展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合格者继续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重新考核,重新考核通过者,继续攻读相应学位。如重新考核仍未通过者,则不能继续作为研究生培养,按肄业处理。除保密论文外,中期检查应公开进行。 七、毕业考核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实践能力展示(毕业设计)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两部分组成的毕业考核。专业实践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两部分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均须达到合格标准。 毕业设计和学位论文需为同一题目,选题应来源于企业或研究机构的实际产品设计课题,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导向。毕业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占70%、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占30%。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同时进行。 1. 专业实践能力展示(毕业设计)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设计应符合选题内容,要求提交一定数量的独立原创艺术设计作品,体现出设计理念、设计过程和一定的工作量。毕业设计必须在毕业前通过举办毕业作品展览的形式进行。作品必须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一般应为完整的设计作品,独立创作完成。 2. 学位论文 专业学位论文应与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须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的问题、案例、方法等研究进行分析和阐述。专业学位论文须符合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写作有关规范,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杜绝一切学术不端行为。专业学位论文研究的实际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学位论文的核心部分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谱例、图表),具体格式规范按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文件执行。 学院组织3-5名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其中至少有1名来自企业或应用研究部门的同行专家),审核毕业实践展示水平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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