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根据《浙江理工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组 长:朱旭光 副组长:刘 杨 贾立壮(纪委书记) 成 员:李加林 季晓芬 周 赳 王家俊 崔荣荣 秘 书:沈晓茹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复试考生提前到达,并保持手机畅通。面试时间如有调整,将电话通知) | | | | | 本校考生体检(携带身份证及现金60元)。 校外考生直接携带一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原件。 | | | | | | | | | |
资格审查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在校生携带注册的学生证或学习单位盖章的在校证明)。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英文科技文献阅读与理解(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的英文文献阅读与理解的能力,以及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等。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 2.综合面试(100分) 综合面试专家组应由本学科不少于5名教授(或研究员)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不少于50%。专家组通过面试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给出考核意见和成绩。 采用口头汇报与问答方式,全面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思想、心理素质等。要求每位考生准备5分钟左右的PPT口头汇报,整个专家面试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专家组成员当场为每位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 3.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考核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0%+英文科技文献阅读与理解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60% 综合考核总成绩或其中任一环节考核不合格者(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五、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工作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571-86843289 办公地点:21-B202 电子邮箱:zjlgdxysxy@163.com 六、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未尽事宜执行上级文件和浙江理工大学的相关规定。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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