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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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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1 10:3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浙江大学2024年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交叉学科等十三个学科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工程专业学位类别,以及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教育和兽医等专业学位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三种招生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直接攻博

获得2024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符合招生学院(系)报考条件的海外高校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硕博连读

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的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

3.普通招考

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以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已获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8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丰富实践成果和经验的在职人员可申请非全日制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五)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现已在读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者,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七)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者,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八)现役军人的报考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执行。

(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等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申请要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者方可申请。

(十)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代码前四位1051、1052)申请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获得相应专业的医学学士学位并具备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

(十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代码前四位0451)申请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其中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和高校专任教师。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并且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教育学院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二)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三)除满足以上各项申请条件外,还须符合申请学院(系)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时间

(一)直接攻博

学校开通推免生报名系统,外校及本校跨院系推免生通过该系统申请,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的通知》。获得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招生学院(系)要求,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

符合招生学院(系)报考条件的海外高校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于10月15日-11月15日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详见《浙江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

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无须选择导师。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申请者,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并在线下向学院(系)递交材料。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1月15日,2024年春季入学硕博连读申请报名;

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10日,2024年秋季入学硕博连读申请报名。

具体申请程序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招生学院(系)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硕博连读申请的相关通知。“少民骨干”专项计划在读硕士研究生只能申请秋季硕博连读,与普通招考的“少民骨干”专项计划申请者一同考核录取。

(三)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申请者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无须选择导师。向申请学院(系)递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系)发布的招生简章。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如下:

1.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1月15日,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第一次报名。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教育部“少民骨干”“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援疆博士师资”“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强军”等专项计划申请者(专项计划及招生人数最终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均须在该阶段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详见《浙江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2023年10月15日网上发布)。

2.2024年3月8日-4月8日,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第二次报名。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定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以及2024年教育部新增专项计划等须在该阶段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详见《浙江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通知》(2024年3月8日网上发布)。

材料递交时间、方式和要求详见各学院(系)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浙江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或《浙江大学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等。

三、考核方式

浙江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实施“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具体考核办法和程序详见各学院(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教育部“少民骨干”“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 “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 “援疆博士师资”“强军”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通过学院(系)考核后,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人数和专项计划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核办法和流程详见《浙江大学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四、资格审查和体检

各学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申请者拟录取后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五、政审与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办法,以及申请者的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录取资格只在2024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各类专项计划录取者不得转为普通计划生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与定向单位之间因协议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申请者本人与单位协商解决,与我校无关。

对在申请报名、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过程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学制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硕士生阶段与博士生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3-4年。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其中非全日制定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12.5万元/生·全程;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15万元/生·全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4.5万元/生·全程;其他各学科专业的学费标准:1万元/生·学年。

(二)奖助学金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jxj/list.htm)。

2.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台及华侨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3.助学金:包括基础助学金、科研助学金、学业优秀奖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具体根据学校资助管理文件执行。

4.困难补助: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学校开放学费缓交、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专项助学金等申请。

八、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处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综合大楼7楼

邮编:310058,咨询电话:0571-87951349

邮箱:yjsy-zsb2@zju.edu.cn

(二)各学院(系)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各学院(系)联系方式可查询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3/0823/c28498a2793128/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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