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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北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录取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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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1 14:0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中北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录取办法的通知
各院(校区)、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我校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开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领导组
— 1  —
























组  长:李忠人   沈兴全




成  员:薛  智   曾建潮   雷锋斌   赵贵哲




潘晋孝   李东光   苏铁熊




职  责:全面领导和统筹复试录取工作。
2.招生工作办公室
主  任:胡双启副主任:吴志远
成  员:研究生院其他院领导、各学院院长。
职  责: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全面系统地推进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复试方案制定、资格审核、复试实施、录取、信息公开等各环节工作。
3.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学院科研副院长
成  员:学院其他院领导、学科带头人。
职  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报经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组织实施。
4.纪检监察督察组组  长:郑智贞
成  员: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副处长。
纪检监察监督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 2  —
























职  责:对招生过程各环节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检查,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5.网络安全工作组组  长:李耀明
成  员:工作人员若干名
职  责:
(1)对网络复试平台提供技术支持;
(2)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及网络安全情况上报;
(3)对突发性网络事件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6.宣传组
组  长:薛实军
成  员:工作人员若干名
职  责:负责记者接待等工作。二、工作安排
(一)学院招生指标分配
1.学院招生指标具体分配办法见《中北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学院招生指标分配办法(试行)》。
2.各学院要按学校下达的计划招生,原则上不得超计划人数招生,如需调整计划须报交招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
— 3  —
























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二)复试工作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
各学院第一志愿复试时间可于 5 月 15 开始,5 月 20 日教育部调剂网开通后启动调剂生复试。5 月底前完成学校下达计划的招生复试工作。未完成计划上交研究生院重新调整计划。6 月 10日完成全部复试工作。
2.复试方式
基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请考生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克服困难,确保各自复试网络顺畅、稳定及自身防疫安全。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我校一志愿考生,请及时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3922165,一事一议,并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
网络远程复试拟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采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并同时将防止考生作弊做为重点工作之一。具体实施细则由各招生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经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
3.复试流程
— 4  —
























(1)中北大学研究生院汇同各招生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2)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3)考生缴费;
考生复试费每生 120 元,采取网络方式缴纳。
(4)各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组织复试;
(5)各学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并开始调档政审、征收《中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
4.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外国语(含听力、口语)、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均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同等学力考生,要另外加试二门相关专业基础课,采用双机位、网上笔试方式进行。学院要针对不同的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5.各学院院长是本学院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及防疫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6.各学院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不少于
— 5  —
























5 人,由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并配秘书 1 人,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
7.复试过程
(1)复试工作由各学院分别组织,学校组织专人巡查。
(2)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
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复试考生答题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形式、时间、试题、难度、成绩评定标准和计分办法原则上应统一。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不得商议。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院科研科集中统一保管、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4)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格过程监管并保留音像资料三年。要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8.各学院按照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
生名单,不得制定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9.加强对复试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核验结果、学生证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
— 6  —
























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10.加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加强诚信评判,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环节,对上一年作弊考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1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外国语(含听力及口语)20分,专业知识 40 分,综合能力 40 分。
管理类联考考生复试成绩 100 分:思想政治理论 20 分,外国语(含听力及口语)20 分,专业知识 20 分,综合能力 40 分。
(2)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课程各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
试总分,加试成绩如有一门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为 90~100 分的考生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专业复试人数的 30%,复试成绩为 80~89 分的考生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专业复试人数的 50%。
(三)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各有关学院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
1.考生调剂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届及往届本科及以上
— 7  —
























毕业生。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达到 A 类地区国家分数线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
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 A 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 A 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我校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考生调剂应满足的其它条件:
(1)考数学一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二、数学三或自命题数学专业,考数学二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三或自命题数学专业,考数学三考生可调入考自命题数学专业,考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1-609)考生可调入考自命题数学专业,反之不行。
— 8  —
























注:初试科目考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 601-609)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入我校初试科目含统考数学的专业。
(2)初试考英语一的考生可调入我校初试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行。
(3)调入专业考试科目数应与调出专业考试科目数一致,
即:考试科目为 3 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 3 科的专业。3.除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涉及二外考试科目以外,我校仅接
受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4.为了确保公平,我校不接收没有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调剂考生。
5.对于非全日制考生,我校只接收定向生调剂。6.我校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调剂。
7.对于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各学院按照各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报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8.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平台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直接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四)复试复议
研究生院接收考生对复试成绩的申诉与投诉。考生可以在复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24 小时内向研究生院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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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进行复议。原则上
在 3 日内向考生反馈复议结果。
(五)录取工作
1.复试结束后,各学院依照《中北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附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院拟录取名单及时报送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由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布。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4.录取结果在中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 10天。我校所有复试、录取信息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六)纪律要求
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其他
— 10 —
























1.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程接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51—3922279。
2.招生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报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中北大学
2020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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