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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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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0 22:28: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规定》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规范等工作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择优选拔等录取原则,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工作细则;遴选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成员并进行培训;组织复试考试、面试、评卷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复试程序;组织协调各复试小组复试录音工作;协调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负责解释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组长:乔红    副组长:马飞、张杰

成员:阳建宏、刘晋平、刘北英、陈平、陈兵、杨耀东、钮建伟、李淳、张咏梅

秘书:靳颖、栗琳



2.复试小组

根据招生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包括“笔试命题小组”和“综合面试小组”:

(1)按考试科目组成专业课笔试命题小组,负责考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小组由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人员组成。

(2)按招生学科(专业)组成复试综合面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综合能力、诚信及思想品格等进行考核。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外语考核可以在综合面试中进行,也可以单独进行。单独进行时,考核小组由不少于2名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

(3)复试小组成员所承担的工作及身份对外保密。依据回避原则,有亲属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对考生进行补习、辅导,不得透漏考试内容、阅卷情况及考试结果等内容。



二、复试资格

1.第一志愿全日制学术型考生

2.第一志愿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



3.专项计划考生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各专业总分不低于245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各专业总分不低于180分。

(3)单独考试的考生,工科各专业总分不低于150分。

4. 以上计划招生人数后期如有增加,将在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更新。

三、复试程序

1. 复试信息确认及缴费

复试费:复试费100元/人。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3月20日17:00-22日晚12:00期间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复试确认信息后,进行网上缴费,未缴费者,不得复试报到。



2. 复试日程安排




注:考生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



3. 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专业课笔试




(2)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时间为3月27日,具体安排将于报到当天公布,请关注机电楼一楼研究生公告栏。

4. 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满分为50分。

(1)专业课笔试150分。采用闭卷方式,由学院统一组织、集中进行,时间3小时。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入学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和具有文字记录及显示功能的电子产品。考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2)综合面试150分。按专业分组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想品德、举止和礼仪等。

(3)外语测试50分。按专业分组进行。重点考察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以及专业表达能力。

每位考生综合面试与外语测试的合计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 复试体检

(1)体检时间:非本校应届考生、本校应届考生的体检时间不同,具体见“复试日程安排”。

(2)体检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

(3)体检费用及注意事项相关事宜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

6. 思想品德考核和政审

学院通过审查《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和调取考生档案的方式,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请考生来我校复试时提交《北京科技大学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调档工作待复试结束后进行。具体通知请见《机械工程学院2018级拟录取硕士调档、政审工作方案》。



四、录取工作

1.各学科(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照复试专业笔试成绩排序。

2.专业课笔试低于9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90分、外语测试缺考、复试总成绩低于210分、同等学力加试低于6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和本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导师的选报与招生人数

1.导师信息见学院网站《机械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考生需在3月22日晚12:00前通过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系统选报导师。今年录取但不入学(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可暂不填报志愿。

2.每位考生可选报三位导师,导师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选取学生,人数不足时,可以从未满足志愿的考生中选取,也可以由系所和学院进行分配。

3.导师的确定在新生报到时完成并公布。

4.导师每次招生不超过4人,如超过4人,导师应承担部分学费。硕士导师第一次招生不超过1人,第二次招生不超过2人,第三次招生不超过3人,如要超过,需提出申请并报系、院审批。

5.导师可在规定招生人数以外再招收“少数民族计划”、“资返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类型考生1人;直博生不占导师的硕士招生指标。

6.申请或拟申请学士直攻博、硕博连读的考生,建议选报可招收博士的导师。

六、复试监督与复议

1.信息公开与监督管理

复试工作办法、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初试、复试)等重要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及本院网站上公布;

笔试、综合面试过程采取全程录像录音;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我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考生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反映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3.监督举报

在学校纪委的指导下,由学院党委具体监督复试工作:接受投诉和举报,发现并处理问题,监督有异议结果的复议并通知异议提出人。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学院党委办公室):62332366。

七、联系咨询

地  点:机械工程学院行政管理办公室(机电楼1009)

电  话:010-62332419;传真:010-62329145

网  址:http://me.ustb.edu.cn

联系人:靳老师,栗老师,

邮  箱  jinying@ustb.edu.cn

本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和学院网页公布。若与上级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的文件、规定为准。

本方案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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