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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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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4 11:5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我院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长:陈刚、彭列平     副组长:陈丽
成员:巫英才、郑小林、高云君、肖俊、何水兵、冯结青、孙凌云、常瑞、张栋梁、陈丹
申诉联系人:吴志航
申诉联系邮箱:wuzh@zju.edu.cn
申诉联系电话:0571-87953206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曹光彪主楼103办公室
我院各学科(专业类别)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含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
二、招生名额与复试名单
我院根据学校规定的分数线基本要求及复试比例1:1.3划定各学科专业复试线,从统考生中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公布,实行差额复试。计划招生专业名额与复试分数线如下表:
类别
专业
招生名额
复试分数线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1
399
软件工程
15
341
网络空间安全
10
362
电子信息
102(含海宁校区7名,联培22名)
375
设计类
设计学
5
384
机械-工业设计工程
9(含联培2名)
383
按差额复试比例130%划定计划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上复试线考生合计229人(含同分)。
强军计划、少民骨干和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符合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可参加复试:少民骨干专项计划2名、大学生士兵计划11名;强军计划上线6人,需进行差额复试,学院上报复试结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拟录取名单。
上线考生按学校规定统一参加复试。
复试名单见附件:计算机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按照要求在“钉钉”中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应届生上传学生证、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
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军队在职干部需提供《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方式
鉴于疫情防控的复杂形势,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安全,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我院采用钉钉(DingTalk)双机位视频形式。复试时间在318-28之间。
具体复试流程和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复试考生须知》及后续复试公告
五、复试成绩与招生录取
复试包括四部分内容: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上机编程能力作为计算机相关专业的重要技能将在复试过程中考察,上机考试成绩和其他能证明科研能力、实践能力等材料供复试专家面试时参考。考生可以提供2020年的PAT甲级成绩(PAT甲级原始成绩)或PAT顶级成绩(PAT顶级原始成绩*1.5,最高100分)供复试专家参考。没有申请使用PAT成绩的考生需参加上机考试(线上),不参加上机考试考生的机考成绩计0分。
提交虚假材料者经核实后,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专业类别按照考生入学统一考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初试总分、业务一、业务二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位,仍不能区分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票表决。
对于报考电子信息的上线考生,在复试前要求填写《专业志愿表》(见附件)。
各专业依据综合成绩排位依次录取(报考电子信息考生结合其专业志愿表),直至计划招生专业名额录满。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强军计划等专项计划上线考生学院按学校规定统一组织复试、择优录取。
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计划招生专业考生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并报研究生院。
六、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院级党组织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体检
考生被本院拟录取后请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15日前寄我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体检表邮寄地址:
浙江杭州西湖区浙大路38号玉泉校区曹光彪大楼205B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科王老师,邮编310027,联系电话:0571-87952410
八、其它
复试相关事项请随时关注计算机学院网站硕士招生栏目下复试公告、通知,以及复试考生钉钉群信息。
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执行。
附件:



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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