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依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录取。
一、申请人申请
1. 申请条件
申请考生必须满足《上海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详见学校研招网)规定要求,并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已经以第一(或导师以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相应的科研成果;
(3)具备一定外语水平(须提供各类官方认可的外语水平证明);
(4)报考前应向报考导师发送相关材料,使报考导师了解考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5)报考类别一般为非定向,即入学前须将考生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申请。
2. 申请时间
申请人须于《上海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详见学校研招网)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管理系统”,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完成报名手续后进入“材料提交”环节。
3. 材料提交
申请人须于《上海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详见学校研招网)规定时间内,将报考材料整理完毕,在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按要求装订,邮寄到指定地点。逾期未收到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报名视为无效,不退还报名费)。
申请材料的内容、体例与装订形式,须按照以下要求:
(1)《上海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 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A4 纸正反打印);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
④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无本科学历学位的无需提供);
(5)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至少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书原件(具体格式可从校研招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外文证明件需附中文翻译件);
(8)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详细研究计划书(不少于 5000 字)(可至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
(10)证明本人研究和创新能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11)已有科研(或创作)成果复印件。(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所获得的各类与申请博士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展或获奖作品须附证书复印件和作品照片;个人作品集、出版物或取得具有相应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相关证明)。
注:纸质材料请按照材料清单里的11项准备(每一项内容装订后,请标明顺序,按照顺序放入牛皮纸袋中,牛皮纸背面请注明报考号、姓名、导师姓名和报考学院,牛皮袋封面请列出11项清单列表,以备查验勾选),请在规定时间递交所有报考材料(电子/纸质)。
二、材料审查、综合考核、拟录取
(一)材料审查
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专业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通过上海美术学院官网公布,同时通过系统中预留的考生邮箱发送通知书,通知相关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与拟录取
综合考核主要包括对考生外语能力、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及培养潜质的考核。
1. 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通过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资格审核包括如下内容:
应届考生:审查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最晚8月底新生报到时能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往届考生:审查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考生为本校(上海大学)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学校人事处等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2. 专业基础考核
专业基础考核的内容和形式由专业基础考核小组确定。
3. 专业综合考核
专业综合考核以专业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以PPT形式汇报个人研究基础、研究方向与研究设想,以“研究计划书”内容为主。
4. 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为考官问答的方式,注重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尤其是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
5. 外语能力考核
外语能力考核为考官问答的方式。
6. 综合考核组织方式和计分方式
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外语能力的考核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组成综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每位考生的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位考官独立为考生按考核项目打分,所有考官的单项平均分为考生该单项的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500分,其中外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能力成绩满分为20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外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各单项成绩中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公布结果与拟录取
各项成绩合格者,根据本年度博士生招生名额指标情况,按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序,拟录取结果由学校统一公示。
三、培养环节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培养,参加积分考核、中期考核、论文开题、预答辩等各环节考核。对培养过程各环节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将给予学业警告、延期、分流淘汰或淘汰。
四、其他
有招生条件的导师(见后附导师名单),原则上每人每年招收不超过1名博士研究生;本年度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不接受定向报考。
五、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1. 招生信息网址:
2. 微信公众号:上海大学研招、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
3. 上海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1-56510906(工作日:8:30~11:00,13: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