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秉承着“人为本,和为贵,变则通”的文化理念,坚持以培养求是创新、与时俱进的具有国际视野的顶尖计算机人才为使命。先后培养出中国工程院院士潘云鹤、陈左宁、陈纯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吴朝晖等杰出人才。 计算机学院拥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设计学四个国家一级学科,在教育部第四次学科评估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和软件工程学科均被评为A+学科;2017年10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软件工程两个学科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2019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浙江大学设立人工智能交叉学科(纳入一级学科管理)。 一、考核方式 计算机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具体考核办法和程序详见后续通知。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计划” “援疆博士师资专项招生计划”“强军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考核后,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计算机学院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设计学、人工智能等学科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电子信息类别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生。直接攻读博士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博士生学制是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学术学位博士生学制3.5年,专业学位博士生学制4年。 三、各类博士生的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获得2023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攻读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生;本校在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以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6.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23年6月30日前递交离职证明,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8.我校承担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除满足1-7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者才可申请; 9.申请者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在入学前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二)外语水平基本要求(成绩有效期五年,自入学当月起往前推算,即2018年6月以后的成绩有效。) 1.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成绩有效期五年;或雅思6.0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以证书有效期为准;或获得研究生英语课程学分(硕博连读博士生)。不认可家考的雅思和托福成绩。 2.少民计划、对口支援及援疆师资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三)学术研究能力 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者的原则上需获得以下任意一项创新成果(有效期五年,自入学当月起往前推算,即2018年3月31日以后的成绩有效): 1.发表(含录用)高水平学术论文(排名第一); 2.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际发明专利(排名第一); 3.正式发布的国家/国际标准技术提案(排名第一); 4.出版学术著作(含教材),作为学术著作(含教材)作者之一,须完成5万字及以上写作; 5.国家科技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完成人)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 6.以骨干成员身份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课题;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对于部分未达到学院关于学术研究能力等具体规定要求,但其他方面特别优秀、有培养潜质的考生,需经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推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综合考核名单。 四、各类博士生申请程序 (一)直接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生 学校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的通知》;获得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招生学院(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师。 复试事宜请关注后续学院通知(报名系统里的状态不作更新),请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钉钉消息,做好复试准备。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1.申请 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者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并向学院线下递交材料。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10月15日,学校为申请2023年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开通报名系统;2023年4月20日,学校为申请2023年秋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开通报名系统,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学院相关通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在校硕士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学生统一考核录取。 2.递交材料清单: 1)硕博连读申请表(系统下载,本人和导师签名); 2)硕士在读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 3)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未获得研究生英语课程学分的考生提交); 4)学术能力证明材料(已发表/录用论文的全文及检索证明/正式录用函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5)专项计划相关材料(专项考生提交); 6)两封包括报考导师在内的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签字的推荐信。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按顺序上传至博招系统(申请表和专家推荐信除外),纸质材料请于复试前按顺序递交至玉泉校区曹主205B。请务必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复试事宜请关注后续学院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钉钉消息,做好复试准备。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1.申请 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师。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 2022年10月15日-11月25日,学校开通报名系统,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招生计划”“强军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考核后,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招生名额和专项计划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10月15日网上发布)。 2023年3月10日,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类博士申请者,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通知》(2023年3月10日网上发布)。
海外中国籍应往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与普博同步进行。基本申请条件为:本科毕业于海外一流高校(须同时入围2022年QS、USNEWS、THE、ARWU主流世界大学排行榜前100名),本科阶段的总绩点原则上不低于3.5(按满分为4分核算),应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报考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2.递交材料清单: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url=]2)[/url]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信网)、学位(学位网)查询结果(若无,需提供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见附件); 4)个人简历,简明扼要地说明个人学习和科研经历; 5)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7)学术能力证明材料(已发表/录用论文的全文及检索证明/正式录用函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8)两封与申请学科相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9)若为在读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上传至博招系统的“附件材料”中(请以“报考学科-姓名”命名,专家推荐信除外),纸质材料请于11月25日前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玉泉校区曹主205B,收件人:研究生科,邮编:310027,电话:0571-87952410。(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只接收EMS或者顺丰快递,所有材料提交后将不再退回)。 请务必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3.材料初审 材料初审小组对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和专家推荐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博士招生委员会按照一定报录比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初审不通过者不能进入复试考核阶段。通过初审进入复试考核阶段的复试名单以学院网站公布的形式告知考生(预计1月份,以后续学院通知为准)。 4.复试 时间:预计2023年4~5月间,以后续学院通知为准,请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钉钉消息。综合成绩包含初审成绩和复试成绩(具体比例以后续学院通知为准),各项成绩分数均为百分制。 五、录取 学院将根据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学术水平综合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等,在2023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于专项计划考生,学院将上报复试结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现在读博士须在6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3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不得转为普通计划生录取。 六、特色奖助学金 学院面向博士研究生建立了丰富多元的奖助体系,鼓励博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习科研任务(具体奖助政策以当年相关文件为准): [url=]1.[/url]何志均奖学金、陈天洲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最高为博士生10,000元/人); 2.优秀岗位助学金(博士生10,000元/人);
3.勤工助学经费:包括“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补助等。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科 电话:0571-87952410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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