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保证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本着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 学院计划接收推免生人数 约150人,最终以全国推免系统确认录取数为准。 二、 复试名单确定原则(包括接收跨专业推免的要求) 1、我院所接受外校推免生的学校和专业条件,由本学院各学科专业招生小组根据下述因素综合确定接收与否:本科就学院校是否双一流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专业教育是否通过专业评估;在2016年教育部组织开展的全国学科评估中的排名情况;在本科阶段辅修双学位且各专业绩点排名均名列前茅的考生(除建筑类三个专业外所修专业需建筑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等。 2、我院接受外校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的综合成绩条件:个人排名列所在专业的前茅。 1、要求:树立质量意识,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考核形式可以为笔试、面试、能力测试等。 |
三、 考核形式及要求 本校推免生不需要参加接收阶段考核。
3、考核办法:笔试内容由各专业确定,面试包括专业知识及能力测试和外国语口语测试。考生需事先准备能说明自身业绩及业务水平的相关材料,且每个面试小组至少由3名教师(原则上为研究生导师)组成,按学科专业方向组织面试和成绩评定。 4、时间:复试通知预计 九月上旬 发布 考核时间预计安排在 九月中旬 5、地点: 四牌楼 校区 四、申请者在收到学院复试通知后,须按要求及时在系统中回复“确认参加”或“确认不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参加”的,将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申请者须在参加复试时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供审查(注意:无需提前寄送): 1)《东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通过“东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打印)。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5)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如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还须下载填写《东南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申请-考核表》。 六、拟接收原则 1、要求: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百分制):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3、按各学科专业的考生最终成绩择优录取,笔试或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本校及外校推免生可以自由申报学位类型与培养类型(学术型或专业型),但是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小组根据考生的成绩和综合情况,有权调整拟录取推免生的培养类型。报考建筑学的学生,专业型硕士将授予建筑学硕士学位,学术型硕士将授予工学学位;报考城乡规划学的学生,专业型硕士将授予城市规划硕士学位,学术型硕士将授予工学学位;报考风景园林学的学生,专业型硕士将授予风景园林硕士学位,学术型硕士将授予工学学位。 5、对于申请推免直博的学生(含本校及外校)除了通过上述复试环节外,还需通过由博士生录取考核小组组织的考核,若未通过博士生考核,仍可按硕士生录取。 七、联系人:乔雅 联系方式:025-83793033 八、其他未尽事宜参见学校通知。 九、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长:张彤 副组长:鲍莉 李向锋 成员:朱雷 阳建强 成玉宁 陈薇 张宏 李飚 朱渊 夏兵 李永辉 江泓 周文竹 陶岸君 李哲 陈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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